大理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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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大市政發〔2011〕45號
大理市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4日
第五批

大理市經濟開發區、大理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級國家行政機關各委辦局:

為弘揚大理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促進我市文物的保護和傳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經市文物保護專家評審,並經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現將大理市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如下:

一、古遺址(2個)

  • 鹿鵝山遺址
  • 大理窯遺址

二、古建築(8個)

  • 雙廊魁星閣
  • 磻溪珠
  • 大江西靈通廟
  • 大成武廟
  • 鳳儀民眾教育館門樓
  • 上和崇極寺
  • 珂里莊清真寺
  • 鳳儀萬壽宮大殿

三、石刻(4個)

  • 羅荃半島「七夕泛洱海歌次韻」摩崖石題刻
  • 清碧溪摩崖石刻
  • 山摩崖石刻
  • 青山摩崖石刻

四、近現代文物(1個)

  • 雙鴛「三忠於」照壁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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