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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衍義補/卷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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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八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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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饗祀之禮(下)

《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

吳澂曰:「天道三月一小變而為一時,禘當作祠,此言每歲時祭疏數之義。未及三月而又祭則祭期太促密,疑若煩縟而媟瀆;已過三月而不祭則祭期太闊遠,疑若怠慢而不思其親。天道一歲有四時,故君子之祭取法於天道,而一時一祭,一歲通有四祭,是為不數不疏而得其中,合於天道三月為一時之節也。」

周霢曰:「一歲之內天時有四而宗廟之祭亦有四,舉春以見夏、舉秋以見冬。」

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淒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樂以迎來,哀以送往。

吳澂曰:「鄭氏謂『霜露既降』上脫一『秋』字。此承上文春祠、秋嘗而言陰陽往來之義,孝子各因其時而念親也。秋謂自孟秋之月以接乎秋後孟冬之月也,已霜則霜降,未霜則露降。淒愴,悲慘之意。春謂自孟春之月以接乎春後孟夏之月也,有雨則雨濡,無雨則露濡。怵惕,驚恐之意。來謂兩間生物長物之氣伸而來,則祖考之魂氣亦隨之而來也;往謂兩間收物藏物之氣屈而往,則祖考之魂氣亦隨之而往也。履秋時霜露所降之地而悲慘者,非怯其寒而然,以祖考與造化之氣俱往,故悲其不可復留也;履春時雨露所濡之地而驚恐者,以祖考與造化之氣俱來,如將見其在此,故驚其忽有所見也。」

黃裳曰:「雨露既濡則萬物感陽以生,霜露既降則萬物感陰以死。萬物以生之時,君子不忍致死於其親,且謂其與物而來矣,故樂以迎之;萬物以死之時,君子不敢致生於其親,且謂其與物而往矣,故哀以送之。」

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五教反)、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祭之日,入室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旋)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

陳澔曰:「五其字及所為皆指親而言。入室,入廟室也。然,仿佛之貌。見乎其位,如見親之在神位也。周旋出戶,謂薦俎酌獻之時、行步周旋之間或自戶內而出也。肅然,儆惕之貌。容聲,舉動容止之聲也。愾然,太息之聲也。」

臣按:齊之日致其思,慮祭之日若有見聞,孝子不忍死其親而常常若其生存也。

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誌有所至而不敢盡其私也。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稱諱如見親,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

陳澔曰:「忌日,親之死日也。不用,不以此日為他事也。非不祥,言非以死日為不祥而避之也。夫日,猶此日也。誌有所至者,此心極於念親也。不敢盡其私,不敢盡心於己之私事也。如不欲生,似欲隨之死也。如欲色然,言其想像親生平所愛之物,如見親有欲之之色也。」

方愨曰:「稱諱如見親,所謂聞名心瞿也。」

臣按:或有問於宋儒張載曰:「忌日有薦,可乎?」載曰:「古則無之,今有於人情自亦不害。」本朝每遇列聖忌日,先期太常寺官奏知,遣官於各陵行禮,至日上服淺淡服視朝,蓋得古意也。

《祭統》:夫祭有餕,餕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終者如始」,餕其是已。

劉彝曰:「祭畢而餕餘,是祭之終事也。必謹夫餕之禮者,慎終如始也。」

臣按:《儀禮》無天子宗廟之禮,雖諸侯之禮亦亡,所存者《特牲饋食》《少牢饋食》乃大夫、士之禮而已,然《儀禮》雖無其禮,而散見於戴《記》之《禮運》《禮器》《郊特牲》《祭義》《祭統》諸篇者,其儀文名物之義猶有存者。雖其參錯不一,渙散無統,然因其言繹其義而尋其脈絡之所自、部分之所屬,分析而條理之使有所歸宿,而又酌取《周禮》及《儀禮》所載大夫、士之禮,與夫諸儒註疏有及於禮者,推類而求之,則墜緒可得而尋,古禮可得而復矣。昔朱熹嘗欲以二禮及註疏所言折衷以為天子祭禮,而其書未成,以屬其門人黃幹、楊復,自致齊而祼獻、自祼獻而饋獻以至加爵、徹俎、旅酬、登餕、繹祭之儀,次序分類,今其成書具在可考也。臣竊以謂古禮今世雖不能盡行,然三代聖王製作之深意亦不可使其泯滅不存,況禮為六經之一,雖時異勢殊事難卒復,然天理自然之則、人事當然之義,則萬古此天地、萬古此人心也。乞詔儒學之臣,假以秘閤之書,俾其參考編類,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遇國家有稽古禮文之事,於此得以考據,藏之學校,頒之天下,垂之後世,使夫自古聖賢精神心術之微、儀文度數之詳不至於墜地,是蓋天地間一盛典、聖明朝一大事也。

《大傳》: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趙匡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

朱熹曰:「禘之意最深長,如祖考於己身未相遼絕,祭禮亦自易理會,至如郊天祀地猶有天地之顯然者,不敢不盡其心,至祭其始祖已自闊遠,難盡感格之道,又推始祖所自出而祀之,苟非察理之精微、盡誠之極至,安能與於此?故知此則治天下不難也,此尚明得,何況其他?此尚感得,何況其他?故孔子曰:『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掌乎?』」

方愨曰:「此禘也以其非四時之常祀,故謂之間祀;以其及祖之所自出,故謂之追享;以其比常祭為特大,故謂之大祭以;其猶事生之有享焉,故謂之肆祼獻。名雖不同,通謂之禘也。」

臣按:禘者,王者五年之大祭也。先正,謂先王。報本反始之意莫深於禘,非仁孝誠敬之至不足以與此,祭禮之大莫有大於此者矣。

《春秋》: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公羊傳》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

楊復曰:「大合毀廟與未毀之主,祭於太祖之廟。」

臣按:祫者,先王於歲事外三年則一行。大祫,禮太祖正東向之位,凡毀廟、未毀廟之主皆與焉。蓋宗廟之祭最大者禘也,其次則大祫焉。謂之大祫,則此四時之祫不陳毀廟之主者,小矣(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之說出於《禮疏》,經無明文,先儒所不取,然此宗廟大禮考之經傳並不著其行禮時用,姑從之以為準,不然則是禮何由以行)

《國語·楚語》曰: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

韋昭曰:「日祭於祖考,月祭於曾高,時類及二祧,歲祀於壇墠。」

朱熹曰:「《左氏》雲時祭於寢而《國語》有日祭之文,是主復寢猶日上食矣。」又曰:「《國語》日祭、月祀、時享既與《周禮》祀天神、祭地祇、享人鬼之名不合,韋昭又謂日上食於祖禰、月祀於高曾、時享於二祧,亦但於祭法略相表裏而不見於他經。」

臣按:日祭、月享、時類之禮,蓋行於寢廟者,非太廟之常禮也,是亦孝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意。漢時宗廟在郡國及京師,各居陵旁立廟,並為七十六所,又園中各有寢便殿,日祭於寢、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寢日四上食,歲二十五祠,原廟十二祠,有閏加一祠,歲祠上食二萬四千五十五,則失之煩雜、褻瀆,聖王有作,宜酌而行之可也。

《中庸》: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朱熹曰:「此武王、周公所製祭祀之禮。祖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之屬也。裳衣,先祖所遺衣服,祭則設之以授屍。時食,四時之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類是也。」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朱熹曰:「宗廟之次,左為昭、右為穆而子孫亦以為序,有事於太廟則子姓兄弟、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焉。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職事也。旅,眾也;酬,導飲也。旅酬之禮賓,弟子兄弟之子各舉觶於其長而眾相酬,蓋宗廟之中以有事為榮,故逮及賤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燕毛,祭畢而燕則以毛發之色別長幼為坐次也。齒,年數也。踐,猶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親,先王之祖考、子孫、臣庶也。始死謂之死,既葬則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

臣按: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此兩言者,仁人孝子不忍死其親而萬世奉親思孝之要道也。

陳祥道曰:「君子以義處禮則祭不至於數煩,以仁處禮則祭不至於疏怠。淒愴發於霜露之既降,怵惕生於雨露之既濡,此所以有四時之享也。然四時之享皆前期十日而齊戒,前祭一日而省視,祭之日禮文動乎上、樂交應乎下,自再祼以至九獻其禮非一端,自致神以至送屍其樂非一次,以一日而曆七廟則日固不足,非強有力者亦莫善其事矣。若日享一廟,前祭視牲,後祭又繹,則彌月之間亦莫既其事矣。考之經傳,蓋天子之禮春則特祭,夏、秋、冬則合享,特祭各祭於其廟,合享同祭於太廟。」

程頤曰:「歲四祭,三祭合食於祖廟,惟春則遍祭諸廟。」

朱熹曰:「漢承秦弊,不能深考古制,諸帝之廟各在一處,不容合為都宮以序昭穆,貢禹、韋玄成、匡衡之徒雖欲正之而終不能盡合古制,旋亦廢罷。後漢明帝又欲遵儉自抑,遺詔無起寢廟,但藏其主於光武廟中,更衣別室。章帝復如之,後世遂不敢加而公私廟皆為同堂異室之制。自是以來,更曆魏晉、隋唐,其間非無奉先思孝之君、據經守禮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孫子而更僻處於一隅,既無以見其為七廟之尊,群廟之神則又上厭祖考而不得自為一廟之主,以人情論之,則生居九重窮極壯麗,而沒祭一室不過尋丈之間,甚或無地以容鼎俎而陰損其數,孝子順孫之心宜亦有所不安矣。」

臣按:古者天子七廟各自為室,自漢明帝以後始為同堂異室之制,行之千百餘年,一旦革之以復古制,蓋亦難矣。必欲酌古今之制,果何如而可適今之宜而不失古人之意乎?臣竊以謂宜如周人宗廟、都宮之制,七廟各為一室,太祖之廟居中分為三昭三穆,其中有功德者別出之以為世室如劉歆之說,兄弟相繼者名為一世而各自為室,每歲四祭如《周禮》所謂祠、礿、嘗、烝者,春祠則直祭、夏秋冬則祫祭如《王制》之說。春祠每歲孟春自初一日齊戒為始,四日祭太祖廟,間一日祭一廟,前一日省視,祭畢即繹,曆十有四日遍七室,每室各祭則群廟之主各得自伸其尊而不厭於太祖矣。至於夏之礿、秋之嘗、冬之烝,則先期各於其廟告以時祫之意,至日各迎其主合食於太祖之廟而已,祧者不與焉,則主祭者不勞而行之不難矣。所謂大祫、大禘者,說者謂五年一禘、三年一祫非古制,大儒程頤有言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朱熹謂先祖之祭似祫、始祖之祭似禘,二儒之言雖為人家而發,然揆之於義而合,推而上之似亦可行。請於每歲立春之日行大祫禮,凡毀廟、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之廟,大禘之禮則於冬至之日行之於始祖之廟,而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以始祖配之焉。後世人主多是崛起,未必皆如三代世係有所據依、功業有所積累,所謂始祖者創業之君也,始祖所自出之帝據其所可知者也。請以宋朝為比而即光宗之世論之,所謂始祖者太祖也,太祖者宋創業之君也,太宗、仁宗二帝有功德不祧以為兩世室,神宗、哲宗、徽宗、欽宗、高宗、孝宗六室為親廟,前此順翼宣三祖、真英二宗皆在三昭三穆之外,親盡而祧,所謂僖祖者太祖之高祖,開國之初即追封以為親廟,其所知者止此,自此以上更不可考,是為太祖所自出之帝,宜別為一廟以藏其主,而以順、翼、宣三祖祔其中,遇行禘禮則請僖主出就太祖之廟祀之而以太祖配焉(順、翼、宣三祖配食其左),大祫則太祖正東向之位而凡毀廟、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如常儀。如此,則太祖名號既與廟相稱,而亦不失其所以追王崇祀僖祖之心矣(宋人以僖祖正東向之位以為太祖,然宋之太祖乃是建隆帝,與廟號不相稱,祧去僖祖不祭則又失太祖事亡如事存之心),若夫祭天、饗帝則惟以太祖配焉,夫然則尊尊、親親各得其宜而古禮庶幾可行之今乎,是雖不盡合古人之制而古人之意或亦略得其仿佛矣。傳曰「非天子不議禮」,顧臣何人,輒敢妄議,蓋述所聞以比擬前代之制,非敢以為今日可行也,臣昧死謹言。

漢明帝永平元年正月,帝率公卿以下朝於原陵,如朝會儀。

蔡邕曰:「聞古者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謂可損,今見威儀,察其本意,明帝至孝惻隱不可易。」

胡寅曰:「送終之禮即遠而無近,至於墓則終事盡矣,人子孝思不忘則專精於廟享而已矣。蓋墓藏體魄而致生之,是不智也;廟以宅神而致死之,是不仁也。此聖人制禮明乎幽明之故,仁智合而理義盡也。既已送形而往安乎地下,迎精而反主於廟中,而致隆於陵園如元會儀上食奏樂,郡國奏計言民疾苦,是反易陵廟之理以體魄為有知,虛廟祏而不重設,復舉廟中之主而祭於寢所,皆違禮也。明帝此舉蓋生於原廟,蔡邕不折衷以聖人之制而直論其情,情豈有既哉?」

臣按:此後世帝王上陵之始。夫感雨露、霜雪之變,興思慕、感念之誠,行展省拜謁之禮,不忘其體魄之所存,怛若其音容之如在,亦孝子一念,愛親不忍死之之誠有不容己焉者。明帝此舉亦不為過,但因時序流易,感時追慕,率臣下以行禮可也,乃如元會儀奏樂,郡國奏計言民疾苦,何居明帝之意,豈非不忍死其親而以生事事之乎?噫,聖人之孝謂事死如事生者,蓋謂宗廟享祀之禮耳,豈謂朝廷之上凡生時所事之事邪?

《宋志》:古者無墓祭,秦漢以降始有其儀,至唐有清明設祭、朔望時節之祀,進食薦衣之式。五代諸陵遠者令本州長吏朝拜,近者遣太常宗正卿,或因行過親謁。宋初,春秋命宗正卿朝拜安陵,以太牢奉祠。乾德四年,始令宮人詣陵上冬服,其後定製,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先齊三日,牲用少牢一獻。

臣按:禮經無墓祭之文,後世行之雖非古也,然祖宗體魄所藏、留骨所在,為子若孫者漠然以土壟視之,閱歲逾時不一展省焉,其情安乎?情之所不安,義之所不當,此禮所以貴乎義起也。上陵之禮三代以前雖不經見,然自漢以後歷代相承,率不敢廢,非不敢也,蓋不忍也。在漢初,天子雖不躬行,然奉常屬官有寢園令長丞,又有園郎、寢郎,園中各有寢便殿,日祭於寢、時祭於便殿,寢日四上食,丞相以四時行園。光武自建武六年至二十二年凡三幸長安,皆有事於十一陵,則固躬詣陵行禮也,但未立定製爾。唐《開元禮》有天子上陵儀注,又歲有清明設祭、朔望時節之祀,宋又行於春秋,歲以為常。我朝上陵之禮歲凡三舉焉,清明也、中元也、冬至也,每遇行禮,文武諸司各遣官一員而以親王或駙馬都尉主祀事,天下無事,天子於清明日亦時或一行,其忌日則惟遣駙馬而百官不與焉,其或藩王有來朝者亦許拜謁。孝陵在南京,內外臣僚有事經過者必先拜謁,否則有罪。臣竊以為人子於其親,當一於禮而不可苟於其生也,則既事之以禮矣,迨其死也,其體魄之歸於地者為宅兆以藏之,其魂氣之在乎天者為廟祏以棲之,其洋洋乎在廟祏者則固事之以生矣,其累累然在丘壟者安忍以死視之哉?但為之制不可盡備,宜視歲享而殺,一事之以神道而兼用吉凶之禮,庶乎得古人起禮之義雲,則此禮雖古無有而今有之亦不為過矣。夫上陵雖非宗廟之禮,然亦所以祀其先也,故附於宗廟之禮之末。

以上宗廟饗祀之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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