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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18年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重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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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18年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重點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18〕50號
2018年3月23日
發布機關: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能源局網站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18年

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

監督工作重點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18〕50號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2018年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思路和重點任務安排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18﹞15號)的有關部署,我們制定了《2018年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重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

質量監督工作重點

2018年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堅持「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五大發展理念」,準確把握中國特色能源發展方向和時代特點,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能源局黨組的部署要求,認真貫徹全國能源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深化電力可靠性管理,進一步提升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深入推進可靠性指標的分析,推廣可靠性管理成果的應用,充分發揮可靠性管理在提高電力企業管理水平和電力設備製造能力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健全完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組織體系,優化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主體責任落實,不斷夯實電力工程質量安全基礎。

一、推動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1.推進《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及其配套制度的修訂。推進《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和頒布,適時開展宣貫工作。研究擬定《電力企業可靠性信息系統註冊管理辦法》。梳理電力可靠性評價標準,印發發電專業管理代碼,啟動擬定《光伏發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範》等評價規範。

2.加大電力可靠性監督管理力度。加強調查研究,完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建立、健全可靠性數據的核查機制。開展供電可靠性地區試點,推進低壓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完善供電可靠性評價體系,進一步提升供電可靠性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定期發布中心城市可靠性指標,優化供電可靠性營商環境。

3.推進電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升級。完成發電設備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統開發和部署,組織開展發電設備評價和信息系統使用培訓。配合推進電力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和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可靠性信息管理模塊的設計和研發。

4.強化電力可靠性數據分析、發布和應用。加強電力可靠性信息分析,開展重要特殊時段專項分析。繼續開展電力可靠性指標發布工作,建立健全電力可靠性指標定期發布機制,提升指標發布質量和效率。研究和推進電力可靠性指標管理在電力規劃、供電服務、營商環境等領域的應用,將可靠性指標應用於規劃設計、招投標等工作。

5.做好電力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參與電力設備設施、電力系統運行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和涉及電力可靠性的爭議處理,開展特定系統運行可靠性評估,為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供支撐。加大電力可靠性管理宣傳教育力度,做好涉及電力可靠性的電力事故事件過程、原因和防範措施的分析、發布。

6.加強電力可靠性管理理論研究。開展基於電力用戶可靠性評價指標的電價調節機制研究,服務相關政策決策。開展包含電能質量指標的電力可靠性綜合評價體系研究,為解決低電壓、諧波污染、電壓波動等行業技術問題提供可靠性管理和技術支撐。

二、開創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新局面

7.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建議。繼續調研能源等行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情況,聽取地方電力管理等部門、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質監機構、電力企業等意見,結合國家關於電力監管、質量監督的最新政策要求,研究提出進一步調整完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組織體系的思路和建議。

8.配合制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配合電力安全監管司制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全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體制機制、機構設立、職責劃分、人員配備等事項,為質量監督各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根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擬定有關質監機構管理辦法、質監人員管理辦法等配套實施細則,加強質監機構能力建設。

9.組織修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組織修訂《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管理程序》;啟動修訂《輸變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火力發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核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等標準規範。

10.對質監機構工作成效開展督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建立對質監機構工作成效常態化督查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質監機構開展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抽檢。

11.建立工程質量監督統一信息管理平台。規範各質監機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信息報送內容、程序、時限等要求。建立全國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信息系統,逐步將有關工程參建單位資質、在建工程項目、階段性質監信息等納入信息管理平台;加強大數據應用,促進全國質監信息技術支撐能力全面提高。

12.加強質監人才隊伍建設。在現有質監專家庫基礎上,遴選補充一批水電、火電、風電、光伏等專業質監專家,擴充權威專家隊伍。組織開展質量監督專業人員培訓,力爭參加年度培訓全覆蓋。

13.組織開展柔性直流、海底電纜、海上風電、GIL綜合管廊等新特電力工程質量監督課題研究,完善有關質監標準規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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