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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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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國知發人字〔2021〕38號
2021年12月31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國知發人字〔202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專利局各部門,商標局,局其他直屬單位、各社會團體:

現將《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12月31日

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

為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提供人才支撐,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人才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標,是實現民族振興、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資源。知識產權人才是發展知識產權事業的第一資源,是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先決條件,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戰略支撐。我國知識產權事業不斷發展,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知識產權發展之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順利完成了「十三五」時期的工作目標,知識產權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進一步優化,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快速壯大,達到69萬人,人才結構趨向合理,「五個一批」知識產權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基本形成,人才能力素質全面提升,人才工程項目實施效果明顯,人才評價機制不斷完善,國家經濟職稱系列增設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但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還存在一些短板和問題,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流動配置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人才結構還不夠優化,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數量不足,知識產權人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仍一定程度存在。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為確保實現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良好開局,制定和實施「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規劃,以更加積極的人才政策、更加明確的工作任務、更加有力的保障舉措,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知識產權高素質人才,讓各類知識產權人才的創新活力競相迸發,為2025年完成《「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提供人才支持,為2035年完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打下人才基礎,支撐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黨管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重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續保障知識產權人才供給,創新知識產權人才發展政策。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環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方位培養用好人才,全面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評價和成長體系,打通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全鏈條。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才引領發展。將人才資源開發放在最優先位置,把知識產權人才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最基本、最核心、最關鍵的要素,將知識產權人才的重要地位提高到戰略高度,大力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力量,着力夯實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人才基礎,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再上新台階。

——堅持需求導向。緊緊圍繞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目標,以需求為導向,提高人才供給能力,做好人才自主培養工作,保持知識產權人才供求科學平衡,着力解決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使用過程中的關鍵問題。

——堅持質效並重。以提高人才能力素質和使用效能為中心,堅持優增量與強存量相結合,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體系,實施提升人才使用效能的政策措施和工程項目,加強人才培養與人才評價深度銜接融合。

——堅持系統推進。統籌做好知識產權人才分類培養、科學評價、高效使用、合理流動、激勵成長等工作,整體謀劃與重點推進相結合,整合優勢資源,提高新時代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水平。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全面整合知識產權人才工作資源,完善知識產權全領域人才協同發展機制,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和完善符合新時代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需要的知識產權人才體系,使人才培養能夠滿足知識產權各領域、各環節、各層次的各類需求。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高質量培養,加大人才供給數量,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提升人才使用效能,着力打造有利於人才成長和發展的高端平台,全方位提高人才能力素質和水平層次。到2025年,知識產權人才隊伍規模超過100萬人,高層次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人才結構進一步優化,人才效能持續增強。

圍繞滿足知識產權各類人才需求的目標,做好四支重點人才隊伍和一支基礎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專業化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人才隊伍;打造一支能夠促進知識產權資本化和產業化的知識產權高效運用人才隊伍;培養一支理工、管理、法律等學科背景的複合型高素質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隊伍;培養和選拔一支擁有國際視野,具有豐富國際交流經驗和處理國際事務能力的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隊伍。同時,加強知識產權審查、宣傳等各級各類基礎人才隊伍建設。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人才能力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邁上新台階。加快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隊伍人員能力提升,加大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保護人才培養和培訓力度。建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師資隊伍。嚴格實行知識產權行政裁決人員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全國知識產權系統持證在崗人員開展能力提升輪訓,提高行政裁決辦案能力和水平。建設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人才隊伍,推動建立知識產權鑑定人名錄庫,加強專業技術能力培養。

充實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維權援助中心人才力量。提升專業化能力水平,優化人才選聘機制和管理激勵機制,加大知識產權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培訓力度,促進快速協同保護人才能力素質提升,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素質、複合型人才隊伍。鼓勵支持公職律師、專利代理師、專業技術人才等參與知識產權調解工作。加強調解員等相關人才知識產權專業培訓。

(二)提升知識產權運用人才能力水平,推動知識產權運用取得新成效。優化知識產權運營人才隊伍培訓體系,按照基於創新全過程的知識產權運營理念,設計遞進式課程,開展知識產權運營培訓。引導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加強高端運營人才培養。提高相關機構和人員知識產權質押、保險、證券化等金融服務能力,提升知識產權評估水平。加強企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地方面向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知識產權實務人員,開展分級分類培訓。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人才提升運營管理能力,大幅增加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人才數量。強化專利導航人才培養,逐步提升專利導航人才工作水平。各地區要加強專利導航服務基地人才隊伍建設,構建起特色化、規範化、實效化的專利導航服務工作體系,有效發揮專利導航產業創新發展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地理標誌運用、商標品牌培育等特色培訓,提高地理標誌、商標品牌綜合運用能力水平,助力鄉村振興和品牌經濟發展。

完善助力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培養行業高端拔尖人才。豐富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方式。建立人才交流協作機制,引導發達地區知識產權服務人才幫扶欠發達地區。加強專利代理師的執業培訓和商標代理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加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推動知識產權服務達到新水平。以「全鏈條服務,服務全鏈條」為理念,培養一批能夠有效服務社會公眾和滿足創新主體需求的多層次、高質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結合公共服務機構特點和區域需求,進一步充實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骨幹節點和服務網點公共服務人才力量,實現省級層面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配備全覆蓋,地級市覆蓋率達到50%以上。強化分級分類培養,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才交流和協作共享,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高效聚集。

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統籌管理能力,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加大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提高人才知識產權信息管理、信息採集加工、信息檢索與情報分析、信息傳播利用等能力,不斷壯大高校、科研機構、圖書情報機構、行業組織等網點單位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力量,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人才隊伍規模達到4000人左右。加強知識產權業務窗口人員能力建設,大力培養「一崗多能」人才,不斷提升窗口服務人員「一窗通辦」的能力。持續推進知識產權網信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網信人才分類管理、培養使用、考核評價、發展保障機制,推進自主培養和人才引進相結合。

(四)加快知識產權國際化人才能力提升,推動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取得新進展。實施國際化人才專項培養計劃,建設定位清晰、目標明確、層次分明、相互銜接、運作高效的國際化人才培養體系。加強外派國際化人才、知識產權涉外教師、國際型審查人才等國際化人才選拔和培養,完善人才庫建設。推動外派國際化人才培養途徑多元化發展,充分利用國內外培訓資源,選派人員參加出國(境)培訓項目。積極開拓國際知識產權培訓項目。結合我國企業向外發展的實際需求,開展面向知識產權運營和知識產權代理領域的國際化人才專項培訓,加強國際談判、海外維權等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國際化人才知識更新,鼓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研究。各地區要加強國際化人才培養工作,培養一支熟悉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規則,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專業人才隊伍,提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

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國際交流。繼續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金磚五局合作和各雙邊平台的國際合作項目為國際化人才培養提供鍛煉平台,助力人才積累國際合作經驗,提高國際合作能力,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國際化人才。

(五)加強知識產權基礎人才能力建設,不斷夯實知識產權事業工作基礎。

招錄好、培訓好、使用好、發展好、管理好、穩定好知識產權審查註冊人才隊伍。制定並實施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明確目標重點,實施分級培養。加大專利審查人才崗位鍛煉力度。建立專利審查人才培養效果評估與反饋機制。完善商標審查員招錄聘用機制。根據業務需要,動態調整人員配置。建立商標審查員培訓目標體系。探索建立商標審查員等級管理制度。構建一支由100人組成的商標審查審理「專家型」人才隊伍。

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和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政治過硬、高素質、全媒化、複合型、專家型知識產權宣傳人才,加強宣傳能力建設,在傳播理念、信息內容、技術應用、傳播能力等方面予以重點培養。分批次培訓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宣傳工作人員1000人次。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重點培養和選拔一批教學經驗豐富、專業功底紮實的中小學知識產權師資人才。加強知識產權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基礎深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能夠將法學理論知識熟練運用到知識產權實務的法律人才。加大公職律師培訓力度,各地區要重點培養具有豐富知識產權實務經驗的公職律師,提升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水平。

四、重點項目

(一)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設立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培養高水平複合型人才。探索由高校、企業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知識產權人才產學研培養模式,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知識產權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形成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交流平台。實行國家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動態調整,進一步優化基地布局,提升基地質量。打造一批示範性知識產權人才培訓項目,推廣開展「遞進式」系列培訓,完善項目質量評估機制和成果推廣機制。各地區要加強本地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管理,與國家級基地形成統分結合、層次清晰的基地體系。

(二)知識產權網絡培訓課程建設項目。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培訓新形式、新方法,適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趨勢,重點推動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台網絡課程體系建設,新上線一批網絡精品課程,建設開放、共享的知識產權網絡課程資源庫,提高網絡培訓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實效性。指導地方開展行政管理人員網絡培訓,實現全員輪訓。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開發一批知識產權特色課程。

(三)知識產權人才高地建設項目。結合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突出特色,分類指導區域知識產權人才發展。推動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水平知識產權人才高地,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區域和產業需求預測,探索繪製人才供給現狀和未來需求地圖,形成知識產權人才統計年度報告。鼓勵支持在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建設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開展知識產權專家人才服務區域和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人才與區域人才優惠政策對接。

(四)知識產權智庫專家庫人才庫建設項目。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專家諮詢委員會作用,為知識產權發展全局性、關鍵性、前瞻性問題提供戰略層面的諮詢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研究機構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和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的交流,開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鼓勵引導高校、社會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智庫建設。各地區要加強知識產權特色智庫建設,構建多層次、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智庫體系。細化知識產權專家庫分類,健全地理標誌、商業秘密、傳統知識、傳統文化等領域專家類別。切實精簡人才帽子,優化整合各類知識產權人才計劃,加強知識產權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等的培養和使用,打造一支「高、精、尖」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五)知識產權職稱評價項目。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職稱制度改革,支持地方制定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標準條件,科學確定評價內容,滿足不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需求。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建立全國知識產權職稱評審服務網絡平台。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知識產權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創新職稱評價機制,豐富職稱評價方式。

(六)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設置支持項目。充分認識專業學位教育是培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急需緊缺人才的重要途徑,加快推進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充分發揮高校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滿足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科學設置知識產權專業學位課程體系,將知識產權基礎理論學習與實務技能培訓緊密結合,重點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實踐能力。推動央地共建知識產權學院、研究院,探索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新路徑。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人才規劃部署的各項任務。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各地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

(二)加大資源投入。堅持人才優先發展理念,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投入力度,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加強對急需緊缺人才和重點項目的保障力度,從人力、財力和政策等方面全面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支持。

(三)營造良好環境。大力宣傳實施人才規劃的重要意義,深入解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等。加強人才成長正向激勵,營造有利於人才幹事創業的發展環境,讓事業激勵人才,讓人才成就事業。

(四)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對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做好人才規劃實施評估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人才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並研究解決對策,切實做到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任務落實。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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