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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中西部和東北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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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中西部和東北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改地區規〔2020〕382號
2020年3月13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發展改革委網站
發改地區規〔2020〕382號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為促進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積極有序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加強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效率,推進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現印發《中西部和東北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請遵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中西部和東北重點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平台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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