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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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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38號
2021年10月27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

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進一步鞏固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積極成果,持續提升縣醫院綜合能力,我委決定開展「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現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聯繫人:醫政醫管局 沈芳妮、張牧嘉、王斐

聯繫電話:010-68791885、68791778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0月27日

「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

為推動縣醫院綜合能力持續提升,不斷滿足縣域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滿足縣域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為出發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推動縣醫院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二)工作目標。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向縣域下沉,結合縣醫院提標擴能工程,補齊縣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實現縣域內醫療資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實縣醫院在縣域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龍頭作用和城鄉醫療服務體系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到2025年,全國至少1000家縣醫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發揮縣域醫療中心作用,為實現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打下堅實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做好縣域居民健康「守門人」。

1.加強專科能力建設。以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為導向,提升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能力,根據「十四五」時期臨床專科能力建設規劃相關工作要求,做好縣醫院臨床專科發展規劃,加強臨床專科服務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診療科目,綜合考量近年縣域患者外轉等因素,通過引進人才、改善硬件條件、派駐人員支援等措施補齊專科能力短板,重點提升對急危重症患者的搶救能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腫瘤、神經、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專科疾病防治能力。

2.加快建設高質量人才隊伍。加大對重點領域、緊缺專業、關鍵崗位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力度。通過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進修、學術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醫院應當支持新招收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可選派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幹參加相關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儲備高層次人才。加強兒科、婦產科、重症醫學科、精神科、麻醉科、急診醫學科、感染性疾病科、腫瘤科、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病理科、出生缺陷防治、藥學、護理等緊缺專業和骨幹人才培養培訓,構建人才梯隊。提升教學能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合理調配人力資源,在保障本院醫師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同時,充分發揮縣醫院在縣域內基層醫務人員教學和培訓中的帶動作用。

3.建設臨床服務「五大中心」。依託縣醫院構建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症監護等臨床服務五大中心。依託腫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形成與縣域內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有效聯動,開展腫瘤、慢性病的預防、治療和康復工作,提高醫療服務連續性。依託微創介入中心,加強與上級醫院的技術合作,開展腫瘤、外周血管、神經等領域的介入診療。依託麻醉疼痛診療中心,積極推動圍手術期急性疼痛治療,開展手術室外的麻醉與鎮痛治療,不斷滿足患者對診療舒適性的新需求。依託重症監護中心,提高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診療能力。

4.建強急診急救「五大中心」。進一步強化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五大中心,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實診療規範。完善急救網絡,建設實時交互智能平台,實現患者信息院前院內共享,提升搶救與轉運能力,為患者提供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和一體化綜合救治服務,提升重大急性病醫療救治質量和效率。

5.不斷改善醫療服務。將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健康管理、疾病預防等納入到醫療衛生服務範圍。鞏固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優化就診流程,為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群體就醫提供綠色通道。推廣多學科診療模式,開展個性化的診療服務。推行日間手術,提高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的比例。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醫環境,注重人文關懷,改善患者就醫體驗,提高患者滿意度。

6.持續改善硬件條件。根據縣域居民診療需求,逐步改善硬件設施設備條件,結合專科發展需求,系統完善發熱門診、急診醫學科、住院部、醫技科室等業務用房條件,加快數字健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醫療、信息化等設備和醫用車輛配置,改善停車、醫用織物洗滌、醫療廢物和污水處理等後勤保障設施。

(二)推動資源整合共享,發揮縣醫院「龍頭」作用。

1.落實縣醫院在分級診療體系中的功能定位。牽頭組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遠程醫療協作網,統籌管理縣域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逐步將縣域內常見病、慢性病引導到基層就診,為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營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連續性醫療衛生服務,並與城市三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服務關係和雙向轉診通道。

2.提升縣醫院科學管理水平。加強黨對公立縣醫院的全面領導,健全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全過程各方面各環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落實法律法規相關要求,提升醫院依法治理能力,聚焦醫、教、研、防等業務發展,加強資源配置並優化流程。建立醫院運營管理決策支持系統,推動醫院運營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關心關愛醫務人員,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

3.組建縣域醫療資源共享「五大中心」。以縣域醫共體為載體,依託縣醫院建設互聯互通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病理、消毒供應等資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縣域醫療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推動不同級別類別的醫療衛生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促進縣域內各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同質化。豐富遠程醫療服務內涵,提高利用率,向下輻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向上與高水平省市級醫院遠程醫療系統對接,打通優質醫療資源輸送通道。

4.組建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管理「五大中心」。依託縣醫院建設縣域醫共體內的醫療質控、人力資源、運營管理、醫保管理、信息數據等高質量管理五大中心,強化縣醫院對縣域醫共體內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協調管理。按照「十四五」時期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要求,依託醫療質控中心,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加強縣域醫共體內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依託人力資源中心,優化縣域醫共體內的薪酬結構,統籌人力資源管理。依託運營管理中心,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和縣域醫共體績效考核制度,規範臨床診療行為,明確雙向轉診標準和流程,建立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依託醫保管理中心,建立縣域醫共體內的醫保相關管理和考核制度,配合醫保部門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引導落實健康管理工作。依託信息數據中心,優化服務流程、提高管理效能,促進資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在縣域醫共體內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障和綜合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並保障信息系統運行安全和網絡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啟動階段(2021年10月至12月)。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以脫貧地區、三區三州、原中央蘇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為重點,在經國家衛生健康委評估已達到三級醫療服務能力的縣醫院以外,推薦實施「千縣工程」的縣醫院(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國家衛生健康委結合「十三五」時期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情況和地方推薦醫院情況,研究確定納入「千縣工程」的醫院名單並予以公布。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各地結合實際,制定省級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總體實施方案和「一院一案」的具體工作方案,有計劃、分步驟落實各項工作。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轄區內有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指導,並於每年12月底前向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報送年度工作情況。

(三)跟蹤評估。我委將適時修訂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指南,對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進行基線調查、年度評估和總結評估,以適當方式公布評估結果,持續推動重點任務落地見效。同時,結合《「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明確的縣醫院提標擴能工程,對基礎條件好、建設進展較快,取得積極成效的縣醫院加大支持力度。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作為完善分級診療體系的有力舉措和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推進,建立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結合本地實際打好政策「組合拳」,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二)明確目標責任。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對口幫扶等重點工作相結合,明確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要加強對轄區內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工作的指導,務求實效。

(三)強化宣傳培訓。我委將組織開展縣醫院能力建設有關政策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助推器」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和典型宣傳,展示工作成效,提高社會認可度和支持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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