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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調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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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調查的通知
國土調查辦發〔2019〕24號
2019年12月31日
發布機關: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自然資源部網站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調查的通知

國土調查辦發〔201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保證調查成果的統一性,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18〕1號)《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18〕18號)的安排,決定開展「三調」統一時點更新工作。同時,為滿足土地日常管理需要,決定在「三調」統一時點更新工作的基礎上,開展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統一時點更新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完成統一時點更新工作重要任務是全面完成「三調」調查階段工作的一項重要標誌。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統一時點更新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決完成好這項工作任務。

(一)統一時點更新是全面完成「三調」調查工作的重要環節。國發〔2017〕48號文件明確,「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各地要以「三調」初步成果為基礎,按照標準時點,統一更新「三調」成果,全面完成「三調」調查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到,統一時點更新工作是「三調」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三調」工作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統一時點的國土基礎數據是「三調」的核心成果。

(二)統一時點更新數據是形成現勢數據的前提和基礎。「三調」已開展兩年,各地取得的「三調」初步成果時間不統一,需要通過開展統一時點更新工作,將各地調查成果統一到同一時點,並以此為基礎,進行匯總統計,向國務院上報全國統一時點的「三調」成果。統一時點更新關係到「三調」能否按時完成,能否按時向國務院上報真實、準確、現勢性強的國土基礎數據。

(三)統一時點更新是獲取年度土地變更數據的重要手段。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數據,支撐自然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台平穩運行,反映2019年自然資源管理、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效。2019年的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是統一時點更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要結合統一時點更新工作,查清並獲取全國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數據。

二、進一步明確統一時點更新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的工作任務

按照《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實施方案》(見附件),統一時點更新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全國範圍內利用衛星遙感、互聯網、雲計算等技術,統籌現有資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圖為基礎,提取地類變化信息,開展實地調查舉證,全面掌握「三調」初始時點和統一時點間的地類、面積和權屬變化情況,更新「三調」數據庫。全國三調辦已組織採集覆蓋全國的最新衛星遙感影像數據(2019年11月-2020年1月為主),加工製作分縣正射影像圖,內業提取「三調」初始影像時點以來的疑似建設變化遙感監測圖斑,製作分縣的「三調」統一時點更新遙感監測成果,同時套合了建設用地管理信息,下發各地開展調查。在此基礎上,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儘快開展「三調」成果更新調查。各縣級調查單元要以2019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通過比對「三調」統一時點與「三調」初始調查底圖採用的正射影像圖,內業提取「三調」初始時點以來各類土地的變化情況,形成「三調」統一時點更新調查底圖;以實地現狀認定地類為原則,實地調查「三調」初始時點和統一時點間每一塊變化土地的地類、範圍、權屬和面積等實際情況;對按「三調」《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程》等明確需要舉證的圖斑逐一實地拍照舉證;在縣級「三調」初始數據庫基礎上,形成「三調」統一時點更新數據增量包。

(二)如實提取2019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各地要認真結合「三調」成果更新工作,嚴格按照「三調」和土地變更調查的有關技術要求,提取2019年度內每一塊土地的利用變化信息,重點查清2019年度內耕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地變為未利用地的情況,逐級匯總統計形成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

三、統籌安排做好統一時點更新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

「三調」統一時點更新工作時間緊、標準高、困難多。各地要儘早部署,及時組織隊伍,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任務,統籌安排,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統一時點更新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實施方案》,制定本地區的實施方案,落實調查隊伍和人員,開展技術培訓,收集有關資料,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調查工作。2020年4月15日前,縣級調查單元完成縣級「三調」統一時點更新調查工作;2020年4月底前,省級三調辦組織完成省級檢查和整改工作,並以省為單位,向全國三調辦報送省級檢查合格的縣級「三調」統一時點更新數據。

(三)國家級核查與地方整改。2020年6月底前,全國三調辦將組織專業隊伍,以縣級調查單元為單位,依次開展國家級內業核查、「互聯網+」在線和實地外業核查,要求各地整改存在的問題,最終匯總形成全國統一時點的「三調」成果數據。

(四)數據匯總。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三調」數據更新入庫匯總工作。

(五)提取年度變更情況。7月底前,各地在國家核查通過的更新數據基礎上,提取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

四、積極落實保障措施

(一)切實落實責任,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壓緊壓實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首要責任、技術單位的直接責任,堅決落實自然資源部領導提出的在保證數據真實、情況準確、結果可靠上要做到「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在地類變化情況分析上要做到「講清原因」,始終突出「寧要數據真實性,不要虛假的前後一致性」,堅決嚴懲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各項工作。「三調」工作跨度時間長,調查任務重,工作困難多,各地要繼續加強領導,繼續保持組織力度不減、人員設備不減、工作信心不減、方式方法不減,統籌質量、進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堅決打好「三調」調查階段最後一場攻堅戰。

(三)落實隊伍經費,保證工作順利完成。各地要投入調查經驗豐富、技術力量強的隊伍開展統一時點更新調查工作。要加強對調查隊伍業務和法律培訓,提高調查人員的業務能力,增強調查人員責任感。同時,要採取積極措施,落實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調,確保工作經費足額及時到位,保證統一時點更新工作順利完成。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統一時點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實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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