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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揚州大運河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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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揚州大運河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辦函〔2020〕106號
2020年11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揚州大運河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辦函〔2020〕106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批准在揚州建設中國大運河博物館的請示》(蘇政發〔2019〕66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在揚州建設的大運河博物館定名為「揚州中國大運河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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