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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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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6〕33號
2006年4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文化遺產

保 護 領 導 小 組 的 通 知

國辦發〔200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陳至立  國務委員

副組長:孫家正  文化部部長

    陳進玉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王春正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章新勝  教育部副部長

     丹珠昂奔 國家民委副主任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部長助理

    貟小蘇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長

    龔 正  海關總署副署長

    祝列克  林業局副局長

    顧朝曦  旅遊局副局長

    齊曉飛  宗教局副局長

     汪永清  法制辦副主任

    單霽翔  文物局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化部,由孫家正兼任辦公室主任,周和平、單霽翔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提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議,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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