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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便利海上運輸委員會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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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便利海上運輸委員會的復函
國辦函〔1996〕74號
1996年10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

中國便利海上運輸委員會的復函

 
國辦函〔1996〕74號

 

交通部:

  你部《關於成立國家便利海上運輸委員會的請示》(交安監發〔1996〕369號)收悉,經與有關部門研究並報請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在不改變部門現行職責分工的前提下,成立中國便利海上運輸委員會(以下簡稱便利委),以切實履行有關國際公約,協調有關部門關係,便利國際海上運輸。

  二、便利委是部際間處理國際海運業務的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際海事組織經修正的《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要求,結合我國的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家海上運輸便利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的有關規定,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我國對《公約》的修正案(草案)和對國際海事組織有關該《公約》修正案的意見(包括保留意見)的建議。(三)研究與國際海上運輸入出境手續有關的政策問題,向與國家海上運輸便利計劃有關的部門、組織和企業提出建議。(四)研究國際海事組織的有關情況,做好參加國際海事組織便利運輸委員會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五)向有關部門、組織和企業通報有關國際海運領域的重要情況。

  三、便利委由以下人員組成:

     主 任:劉松金(交通部副部長)

     副主任:葉 劍(國家口岸辦主任)

     委 員:林玉乃(交通部安監局局長)

         胡景祿(交通部外事司司長)

         宋家慧(交通部安監局副局長)

         陳偉明(公安部邊防局副局長)

         趙 鵬(外經貿部外貿貨運協調司副司長)

         靳晨光(海關總署監管司副司長)

         宋明昌(衛生部衛生檢疫局副局長)

         姚文國(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副局長)

         蘇新剛(交通部水運司司長助理)

         周祺芳(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副總裁)

         張立勇(中國外輪代理總公司總經理)

         楊建國(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副總經理)

         韓根生(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副總經理)

         黃天文(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副總經理)

   秘書長:宋家慧(兼)

   便利委辦公室設在交通部,其人員編制由交通部內部調劑解決。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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