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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升格為正廳級直屬局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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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升格為正廳級直屬局的復函
國辦函〔2006〕54號
2006年7月1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廈門出入境

檢驗檢疫局升格為正廳級直屬局的復函

國辦函〔2006〕54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請求調整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規格的請示》(閩政文〔2003〕53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升格為正廳級機構,隸屬質檢總局,不增加人員編制。

  其他有關事宜,請你們與有關方面協商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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