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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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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20〕17號
2020年6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20〕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做好今年政務公開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準確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更高質量公開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為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

一、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用權公開

(一)以權責清單為依託,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要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梳理本機關依法行使的行政權力和依法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責,更新完善權責清單並按要求公開。地方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按權限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公開工作職能、機構設置等信息,在此基礎上組織編寫本級政府行政機關機構職能目錄並向社會公開,全面展現政府機構權力配置情況。

(二)以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為抓手,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信息公開。抓緊構建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對人權益的重大行政決策,都應以適當方式聽取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意見。以用權公開為導向,重點聚焦權力運行關鍵環節、關鍵崗位,按照有關文件要求於2020年底前編制完成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確保權力運行到哪裡,公開和監督就延伸到哪裡。

(三)以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為重點,加強政務信息管理。國務院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門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統一對外公開現行有效行政法規,並提供在線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各級政府部門要系統梳理本機關製發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時立改廢,集中統一對外公開並動態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決底數不清、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逐步整理形成本級政府和本系統制度文件匯編併集中統一對外公開,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圍繞「六穩」、「六保」加強政策發布解讀

(一)助力做好「六穩」工作。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加強輿論引導,全面闡釋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各項政策舉措及其效果,主動回應經濟社會熱點問題,釋放更多積極信號,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拓寬發布渠道,豐富內容形式,增強傳播力影響力,充分闡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長期向好態勢,有效提振市場信心。

(二)助力落實「六保」任務。實時發布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等相關政策信息。緊緊圍繞着力穩企業保就業、增強發展新動能、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確保實現脫貧攻堅目標、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解讀好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紓困和激發市場活力規模性政策的公開力度,確保政策資金流向、使用公開透明,讓政策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三、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務信息公開

(一)提高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公開質量。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向市場主體全面公開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以監管規則和標準的確定性保障市場監管的公正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窗口服務,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準、便捷的政策諮詢。

(二)提高政務服務透明度便利度。全面優化辦事流程,通過互聯網等技術手段讓辦事人動態掌握辦事進展,最大限度實現網絡化、透明化辦事。根據「放管服」改革進程,及時更新並公開辦事方式、辦事條件等信息。加強「一件事」、「一類事」等綜合辦事信息公開,進一步提升辦事便利度。

(三)提高經濟政策發布解讀針對性精準性。提升經濟政策發布質量,注重對基層一線政策執行人員開展政策解讀和培訓,確保減稅降費等各項經濟政策在實際執行環節不遺漏、不走樣,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注重提升經濟政策解讀回應渠道的權威性,增強解讀回應實際效果。

四、圍繞突發事件應對加強公共衛生信息公開

(一)及時準確發布疫情信息。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疫情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時、準確、公開、透明,讓公眾實時了解最新疫情動態和應對處置工作進展。融合各類信息發布渠道,有效運用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和各類新聞媒體,全方位解讀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本地區、本部門重要工作舉措,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密切關注涉及疫情的輿情動態,針對相關輿情熱點問題,快速反應、正面回應。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以權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

(二)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公開和公共衛生知識普及。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於主動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特別是應急預案執行人員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切實發揮應急預案實際效用。大力加強公共衛生知識日常普及工作,特別是對公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養成的好習慣好做法,通過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強宣傳推廣,提高公眾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

(三)嚴格依法保護各項法定權利。妥善辦理涉及公共衛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公開後將損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定禁止公開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請人提供相關信息,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維護政府公信力。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個人信息,要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保管並妥善處理。

五、圍繞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制度執行

(一)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新要求。正確執行關於主動公開的新規定,以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為依託,推動公開內容進一步聚焦重點政務信息,公開方式更加統一規範。2020年底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建設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

(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以完善內部制度為抓手,以規範答覆文書格式為重點,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從嚴把握不予公開範圍,對法定不予公開條款堅持最小化適用原則,切實做到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三)加強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建設。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內容保障,更多發布權威準確、通俗易懂、形式多樣、易於傳播的政策解讀產品,不斷提高政策知曉度。做好政府網站集約化試點工作,推進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的數據融通、服務融通、應用融通,提升大數據分析能力、輔助決策能力、整體發聲能力和服務公眾水平。強化網絡安全責任,抓好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安全防護。2020年底前,省級和地市級政府門戶網站全部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和授權,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着手研究制定或者修訂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領域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專門規定,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體系。通過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助力監管效能提升。

六、強化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保障措施

(一)明確領導責任。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履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職責,報同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實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門向其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指導監督,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及時糾正不當行為。上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全面依法履職。

(二)加強機構隊伍建設。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明確政府辦公廳(室)為本地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各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原則上應在本機關內設機構中指定,並配齊配強工作力量。

(三)強化培訓工作。要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為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並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必修課程,穩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員的政務公開意識和能力。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切實改進培訓工作,增強培訓的針對性、系統性,科學設置培訓課程,提升培訓效果。

(四)規範考核評估。地方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認真梳理本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中政務公開各項指標,根據新形勢新要求予以調整完善。優化第三方評估,清理規範以行政機關名義參加社會上各類政務公開評估頒獎活動。

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本要點的主要情況,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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