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黑龍江省撤銷黑河地區設立黑河市(地級)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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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黑龍江省撤銷黑河地區設立黑河市(地級)的批覆
國函〔1993〕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3年2月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5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黑河地區行署和黑河市(縣級)設置黑河市(地級)實行市領導縣體制的請示》(黑政發〔1992〕33號)和有關補充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黑河地區,設立黑河市(地級);撤銷黑河市(縣級),設立黑河市愛輝區(縣級),以原黑河市的行政區域為愛輝區的行政區域。新設立的黑河市和愛輝區人民政府均駐原黑河市市區內。

  二、黑河市實行市領導縣的管理體制,將愛輝區和原黑河地區所轄的嫩江、德都、孫吳、遜克四縣劃歸黑河市領導。原黑河地區所轄的北安市、五大連池市由省直轄。

  黑河市實行市領導縣的體制後,不增加行政、事業人員編制,所需編制在原黑河地區行署和原黑河市的編制內調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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