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海南省設立地級三沙市的批覆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同意海南省設立地級三沙市的批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6月5日
收錄於《海南年鑑2013》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在西、南、中沙群島設立一級政權機構的請示》和《關於在西、南、中沙群島設立三沙市的再次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海南省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設立地級三沙市,管轄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的島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駐西沙永興島。

  二、三沙市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要從工作實際出發,所需人員編制由中央編辦另行辦理。

  三、三沙市應把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在各項建設中認真貫徹國防需求、軍民兼顧、平戰結合,實現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6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