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撤銷伊犁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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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撤銷伊犁地區的批覆
國函〔2001〕12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1年10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32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32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解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新黨委字〔2001〕16號)收悉。同意撤銷伊犁地區,將原伊犁地區管轄的伊寧市、伊寧縣、霍城縣、鞏留縣、新源縣、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劃歸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一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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