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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長沙黃花機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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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長沙黃花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0〕20號
1990年3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開放長沙黃花機場的批覆

 
國函〔1990〕20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通長沙至香港旅遊包機的請示》(湘政〔1988〕3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放長沙黃花機場,但只限我國籍飛機開辦長沙至香港間的包機運輸業務。具體航線由中國民航局報空軍審定。

二、同意長沙黃花機場設置檢查檢驗機構,核定人員編制七十人,其中海關三十人,邊檢四十人。衛檢、動植檢的工作由地方檢查檢驗單位承擔,所增人員編制由你省調劑解決。上述人員除邊檢外,均從現有黨政機關人員中調配,不在社會上招收。新增人員所需辦公、生活設施和開辦費,由你省負責解決。

三、長沙黃花機場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再正式對外公布。

 

                            國 務 院

                          一九九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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