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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中國地震局等機構設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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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中國地震局等機構設置的通知
國函〔2018〕85號
2018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中國地震局等機構設置的通知
國函〔2018〕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有關精神,現就中國地震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機構設置通知如下:

中國地震局由原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改為由應急管理部管理的事業單位(副部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由原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改為由科學技術部管理的事業單位(副部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由原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改由財政部管理。

國務院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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