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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武侯祠等88處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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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武侯祠等88處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的通知
川府發〔1994〕170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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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武侯祠等88處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印發你們。請各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劃定範圍,做好所轄境內全國重點、省級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

88處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及其保護範圍(「四至」說明)

1.武侯祠(成都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武侯祠現有圍牆之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圍牆外20米,南至圍牆外100米,西至南郊公園西端,北至圍牆外140米。

2.杜甫草堂(成都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杜甫草堂現有圍牆之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成都市金銀製品廠西圍牆,南至圍牆外120米,西至圍牆外120米,北至成溫公路以北50米。

3.王建墓(成都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王建墓博物館(原王建墓文管所)現國有土地使用證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圍牆外30米,南至撫琴東路以南50米,西至產權占地邊緣以外30米,北至圍牆外20米。

4.都江堰(都江堰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保護區由多處古遺址、古建築群組成。主要有:魚嘴、飛沙堰、寶瓶口、安瀾索橋、二王廟、伏龍觀、玉壘關、鬥犀臺等。重點保護範圍:各文物點占地面積四周均外延10米為界。建設控制地帶:東至臨岩溝,西至百丈堤、外江西岸,南至離堆公園南牆,北至靈岩峰頂。

5.辛亥秋保路死事紀念碑(成都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從該碑基腳起,東、南、西、北均外延至30米處為界。

6.什邡堂邛窯遺址(邛崍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該遺址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南、西、北均至圍牆以外100米處為界。

7.高頤墓闕及石刻(雅安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北面以108線道路隔離帶向北延至50米;西面以新區規劃漢碑路幹道中心為界;南面以現有漢碑圍牆向南延至50米;東面以規劃漢碑路中心向東延至150米。一般保護範圍:在重點保護範圍基礎上北面向北延寬50米,東面向東延寬50米,南面向南延寬50米,西面以規劃漢碑道路中心為準。建設控制地帶:以一般保護範圍的四周邊沿為起點向外延伸,東面向東延寬50米,西面至漢碑路、南面向南延寬50米,北面向北延寬50米。

8.平陽府君闕(綿陽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南、北皆以開元村四組為界,西以川陝公路為界。

9.雲岩寺(江油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面從索道上站房岩頭腳下,沿城牆岩,經前寨門至黑風槽浸水凸,以城牆岩為界;北面從風吹梁岩嘴7、8、9、10號界樁過磨彎至陰石岩腳下;西面從陰石到柱頭石以西岩腳經白鶴凸到麻和尚墳彎的岩腳下至小石凸、水井、再沿大水溝至筍子石;南面從筍子石往南,沿大水溝東側軟梁、小槽口、桐子林口、順岩腳經大槽口至浸水凸南岩腳。

10.樂山大佛(樂山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北至載酒亭、集鳳峰;南至碑廊;東至凌雲寺後牆;西以岷江岸外延30米為界。由於樂山大佛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麻浩崖墓、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靈寶塔、離堆毗鄰,該四處一般保護範圍統一划定為:北至篦子街,南至烏尤壩農貿市場,東以城南幹道右側為界,西以岷江岸外延30米為界。

11.麻浩崖墓(樂山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西至大地灣,東至虎頭灣,北至山脊分水嶺,南至麻浩河岸。一般保護範圍與樂山大佛等統一划定(見編號10)。

12.文殊院(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有紅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文殊院巷,南至文殊院街以南40米,西至人民中路,北至紅牆以外25米。

13.北周文王碑(成都龍泉驛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該石刻陳列館建築現有占地面積。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圍牆均外延30米處為界。

14.孟知祥墓(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有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四周均外延至50米處為界。

15.朱悅廉墓(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該墓占地面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墓外15米,南至墓外30米,西至墓外15米,北至墓外10米處為界。

16.崇麗閣(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整個古建築群占地範圍內。建設控制地帶:望江公園現有占地範圍內。

17.清真寺(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該寺現有占地範圍。

18.僖王陵(成都龍泉驛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僖王陵地宮中軸線為基線,東南至50米處,東北至現後圍牆,西南至大門,西北至250米處為界。建設控制地帶:以僖王陵地宮中軸線為基點,東至190米處,南至700米處,西至500米處,北至300米處約1000畝。

19.青羊宮窯址(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現遺址區域約7畝的範圍內。一般保護範圍:成都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現國有土地使用證占地範圍內。

20.王光祈墓碑(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碑亭外四周均外延至20米處為界。

21.李吉人舊居(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東、西、北均至圍牆外10米處,南至圍牆以外42米處。

22.十二橋商周遺址(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遺址保護區域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以現有圍牆為界。

23.文君井(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文君井及附近園林古建的占地面積。建設控制地帶:現圍牆四周均外延至20米處為界。

24.大邑地主莊園(大邑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館圍牆起四周均外延至20米處為界。建設控制地帶:東至新公館東門外200米處、老公館(收租院)後門外100米處;南至重點保護範圍以外30米處;西至安(仁)沙(渠)公路與大(邑)新(津)交匯處起沿安(仁)新(津)公路向南與南面建設控制線相接;北至新公館北圍牆以外50米為界。

25.石筍山摩崖造像(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造像分布地段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造像摩崖四周均外延200米處為界。

26.飛仙閣摩崖造像(蒲江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二郎潭南岸山王、聖母造像,南至大石獅以南23號龕,西至天生橋沿上新橋157米處,北至秀甲蜀西牌坊前保護標誌碑。建設控制地帶:保護範圍四周均外延至100米處為界。

27.靈岩寺及千佛塔(都江堰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靈岩寺及千佛塔整個占地面積。

28.望叢祠(郫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紅牆以內區域。建設控制地帶:紅牆以外四周均外延200米處為界。

29.城隍廟(都江堰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城隍廟整個占地面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城隍廟圍牆外30米處,南至玉壘山坊外30米處,西至翠屏山,北至圍牆外30米處為界。

30.彭大將軍紀念碑(成都青白江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該碑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四周均外延20米處為界。

31.十二橋烈士墓(成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烈士墓外緣四周均至25米為界。

32.花置寺石刻(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南、北至小柏樹水庫岸邊,西北至石刻以外50米處為界。

33.石塔寺石塔(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該塔基四周均外延5米為界。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外延120米處為界。

34.回瀾塔(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四周均延至圍牆外70米處。

35.關口白塔(彭州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四周均外延至20米為界。

36.正覺寺白塔(彭州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四周均外延20米為界。

37.觀音寺壁畫及塑像(新津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以外均延至30米為界。

38.天師洞大殿及唐碑(都江堰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天師洞建築8132.5平方米占地面積。建設控制地帶:東至白雲溪與海棠溪交匯處,南至黑虎堂,西至擲筆槽,北至三島石範圍內。

39.寶光寺(新都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以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現圍牆四周均外延30米為界。

40.楊升庵祠及桂湖(新都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和城牆內的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現圍牆四周均外延30米為界。

41.文廟(崇州市,含陸游祠、罨畫池),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以內為其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以外四周均外延10米為界。

42.純陽觀、黃鶴樓(新津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圍牆內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圍牆外四周均外延30米處為界。

43.雲頂山遺址(金堂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遺址整個占地面積四周外延30米處為界。

44.瓦窯山固驛遺址(邛崍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窯址占地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窯址四周均外延至80米處為界。

45.桂園(重慶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桂園圍牆為界的國土確權範圍,即:東至桂園大門一側外圍牆外緣線為界,南至桂園與市委市府信訪辦公室相鄰的外圍牆外緣線為界,西至與人民小學緊鄰的桂園外圍牆外緣線為界,北至與市六中緊鄰的桂園外圍牆外緣線為界。保護範圍面積764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東至中山四路人行道與公路相交線為界;南至與市委市府信訪辦公室平行於桂園外圍牆外緣線15米為界,並轉角與人民小學球場靠桂園一側邊緣線為界;西至人民小學平行於桂園外圍牆外緣18米為界;北至市六中路道一側邊緣線平行桂外圍牆外緣線13米為界。建設控制地帶面積2507平方米。

46.釣魚城遺址(合川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沿始關門、護國門、新東門至鎮西門一周的城牆(包括山岩形成的自然城牆)內及其以外20米範圍的全部區域;城外重要文物景點:一字城牆、水軍碼頭、土地埡、腦頂坪、喊天堡、小白塔、石子山、雞抓灘、八角亭及小白塔至鎮西門;水軍碼頭至護國門、王家嶺崗至出奇門、卷耳子至新東門的便道和便道兩旁外10米以內。建設控制地帶:釣魚城城牆20米範圍以外的東渡鄉全部區域,自渠江款龍溪至嘉陵江龍洞沱沿江以內地帶,渠家鄉馬鬃山、思居鄉虎頭山、沙溪鄉炮台山、合川鎮瑞應門城堡及城牆。

47.淶灘摩崖造像(合川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摩崖石刻造像所處的二佛寺上、下殿建築群的圍牆外10米為界,其它附屬文物也均以主體文物以外10米為界,面積2萬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以淶灘古寨城內外各30米為界,沒有城牆的地段以自然山岩下30米為界,面積17.63萬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以古寨瓮城城門的通道前350米,現有公路兩側各50米為界,建設控制地帶面積3.5萬平方米。

48.大佛寺摩崖造像(潼南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至大佛糧食機修廠抽水塔,南至大佛頂樓後瑞蓮池外2米,西至玉皇殿及左檐外65米處,北至大佛殿前虎溪、涪江岸邊;千佛岩、仙女洞、讀書台周圍5米。一般保護範圍:東至縣絲綢廠抽水塔,西至大佛新場處鄉村公路路心,南至糧修廠到大佛鄉的鄉村公路路心,北至虎溪、涪江河心;千佛岩、仙女洞、讀書台周圍60米內。

49.白馬泉及石刻(雅安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至小溝、西至泉池圍牆,南至影壁前10米,北至清風亭,南北長約700米,東西寬約450米,面積3.15萬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重點保護範圍四周邊沿向外延伸100米,東至公路,西至永寧橋,南至停車場、北至清風亭以上100米,面積2.7萬平方米。建設控制地帶:以一般保護範圍的四周邊沿為起點,各向外延伸,東至前山頂,西至噴珠泉邊沿外30米,南至趙新全住宅,北至後山頂;面積5.2萬平方米。

50.石牌坊(雅安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止於周小村、楊全貞責任田,西止於楊元旗責任田,南止於楊連祿、楊世昌責任田,北止於楊世俊責任田,南北長30米,東西寬26米,面積約780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以重點保護範圍四周邊沿向外延伸50米,東至袁學貞田,西至楊元旗田,南至楊世林田,北至楊世廣田,面積約15600平方米,設置永久性四至界樁。建設控制地帶:以一般保護範圍的四周邊沿為起點,各向外延伸100米,東至韓光全田,西至楊元福田,南至劉素芳、楊世林田,北至韓光全田,面積約91200平方米。

51.開善寺(滎經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現建築圍牆內占地範圍,即北面臨街,東、南兩面與縣電力公司為鄰,西隔民房,總面積1778.8平方米。

52.太湖寺(滎經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建築圍牆內占地範圍,東西長300米,南北寬180米,面積約54000平方米,圍牆以外有價值的文物、古樹也屬保護範圍。

53.嚴道古城遺址(滎經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西面以陡坎為界,其餘以城牆以外10米內為界(已設立界樁)。保護區面積279750平方米。

54.李杜祠(綿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涪翁路,北至芙蓉溪路,西、南至沈家村三社。

55.碧水寺摩崖造像(綿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綿山路、桑林路,西至涪江,南至東方紅大橋,北至開元電廠。

56.玉女泉及子云亭道教造像(綿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龍西埝,南至糧油技校沿城郊鄉三里村五社一線,西到城郊鄉新苗村一隊,北至綿陽農業專科學校。

57.紅軍勝利紀念碑(江油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紀念碑為中心現街心花園的外線為界,半徑為15米,面積707平方米。

58.李業闕(梓潼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以仁子群家後沿溝(西側)為界,距李業闕中心點6.6米,界線長33米;南以梓潼縣造紙廠生活用房沿溝(北側)為界,距李業闕中心點17.4米,界線長15.8米;西與梓潼縣造紙廠圍牆交界,距李業闕中心點7.9米,界線長33米;北以梓潼縣造紙廠水溝(南側)為界,距李業闕中心點16米,界線長16米。

59.臥龍山千佛岩摩崖靠像(梓潼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千佛石窟為中心向四周延伸,東從陳元玉房後長地外地蓋順廟門地向北沿至碓窩地址於白家埡口;南從臥龍山南嘴沿宋家墳前地岩至松樹嘴地地角岩下至陳元玉屋後北角;西從金谷包梁心南下至臥龍山梁心山嘴;北從白家埡口至金谷包梁心。

60.永平堡古城(北川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上、中、下三城、九墩和一個校場以及城外50米的範圍。

61.報恩塔(瀘州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起治平路,西至人民電影院,南連川劇團宿舍,北至瀘州劇場(川劇團),共8.1畝,已設立保護界碑。

62.龍骨坡古人類化石遺址(巫山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起鋸齒溝,西到七孔洞,南起岩屋,北至龍洞坪。

63.文峰塔(梁平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正東界至松竹九組農田,東南界至村民謝際成、蘭天華房屋滴水,南、西、北界至松竹九組農田。

64.劉伯承舊居(開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1)劉伯承故居處7.5畝,東至周都村8社檬子樹田,南至華承中學圍牆,西至華承中學新修石梯(含石梯),北至公路外緣。(2)劉伯承故居管理所接待室、劉伯承故里碑古黃桷樹古道陡梯子、劉伯承父母墳墓處3畝範圍。東至公路以下古石板道路外邊周都村9社田地、公路以上到接待室和劉伯承父母墳墓外邊周都村8社田地;南至接待室和劉伯承父母墳墓外邊周都村8社田地;西至公路以下周都大堰外邊周都村9社陡坡、公路以上至接待室和劉伯承父母墳墓外邊周都村8社田地;北至北面西段周都大堰外邊周都村9社陡坡、北面東段以下古石板道路兩側各10米直下浦里河邊渡口。(3)劉伯承誕生地劉家院子遺址、劉伯承祖父墳墓處2.5畝範圍。東至周都村9社耳朝門田地,南至周都村9社竹林坎子,西至周都村9社田地,北至周都村9社田地。(4)劉帥故里大橋至南頭劉伯承元帥銅像處(含劉帥銅像基座到外圍石欄堡坎下以內直徑40米)範圍。東、南、西分別至周都村耕地,北至大橋北頭、南面公路兩側至橋頭堡坎到河邊。一般保護範圍:東至周都村蚌殼石橋,向下公路到浦里河開竹公路橋之間公路外邊20米的姚家村界內,向上斜上到華山手扳岩等高線周都村界內;南至華山手扳岩周都村界內,與之相連的華東村、華西村為界外;西至原華山鄉政府現華山工作站,向上到華山手扳岩的等高線相連,向下到浦里河邊;北至浦里河沿線河邊。

65.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強渡嘉陵江渡口遺址(蒼溪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紅軍渡渡口遺址」標誌為中心,往東5米至國道212線,往西15米至嘉陵江江心;以老「紅軍渡碑」為起點,往南57米往北57米,占地面積1083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以「川陝革命根據地紅軍石刻標語碑廊紀念碑」為中心,往東75米至崇霞寶塔山腳,往西12米至國道212線,往南50米,往北140米至蒼溪石油庫,占地面積16509平方米。

66.木門會議會址及石牌坊(旺蒼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南、西三面以木門會址陳列館自有圍牆為界;北面以會址陳列館自有圍牆往外20米為界;陳列館大門至金河大橋橋頭石梯路兩邊各往外2米。一般保護範圍:東至鷂石嘴山腳,西至孫家碥,南至青龍寨,北至木門河。石牌坊重點保護範圍為牌坊四周各往外1米。

67.鶴鳴山道教造像、顏真卿書《中興頌》石刻、李商隱撰《劍州重陽亭銘》碑(劍閣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北至一號龕往外20米,南至城東村民朱述珍、達福常包產地,東至造像及石刻岩壁往外5米,西以本保護單位圍牆為界。一般保護範圍:北至劍州白塔腳下往外100米,南至劍閣風景名勝旅遊局圍牆,東至鶴鳴山山脊往東100米,西至鶴鳴山樹林陡坡下岩底往外5米,面積5500平方米。

68.覺苑寺大殿及壁畫(劍閣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北至武連鎮新街;南至武連到新華村公路外側;東至武連鎮新街房後小路接居民賈玉華房後,向南到水溝接居民拜大關房後、仇世珍房後,接武連至肖家河小路,接武連至新華村公路;西至觀音田、羅漢田、埝塘埂接連至新華村公路,總用地面積63327平方米。

69.鐘鼓樓古建築群(劍閣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至劍閣縣百貨公司,西至小南門,北至火神廟後檐溝,南沿煙街至「座而言茶館」,約90000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東至縣百貨公司,西至農行大門,北至火神廟後檐溝,南沿煙街至「座而言茶館」。

70.中國共產黨十大政綱石刻(劍閣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本石刻為中心,往東15米,往西15米,北至城牆內皮2米,南至城牆外皮6米。一般保護範圍:以石刻為中心,往東30米,往西30米,南至城牆外皮6米,北至城牆內皮2米,用地面積約480平方米。

71.朝天峽古棧道遺址(廣元市朝天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南至常家溝,西至寶成鐵路路基,東至朝天嶺岩沿,北至「明月峽」地名碑往北100米。一般保護範圍:南端以108線為中心,上往常家溝500米處,下至嘉陵江邊;北端以「明月峽」地名碑往北200米為界,以108線為中心,上往朝天峽外延500米,下至嘉陵江心,東以整個朝天嶺(含古金牛道和朝天關)為界;西以火焰山頂為界。

72.石牌坊(廣元市元壩區),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石牌坊為中心,東至牌坊右側圍牆,南至牌坊南側圍牆,西至牌坊左側竹林,北至牌坊北側圍牆,用地面積474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以重點保護範圍向外延伸,東至廣旺公路右側排水溝,南至廣旺公路左側下坡標誌牌,西至廣普鐵路右側排水溝,北至呂林先自留地排水溝,面積3177平方米。

73.觀音岩摩崖造像(廣元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東至摩崖造像標誌處往外80米,西至看管用房往外160米,北至造像岩面頂邊沿往外20米處,南至河灘。一般保護範圍:由該保護單位東、南、北界線向外延伸30米。西線外延600米處以內區域。

74.皎平渡渡口及山洞遺址(會理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金沙江岸邊,南至沖溝溝心,西至坡頂排水溝、接待站屋後崖坎,北至大沙壩邊坎,南北長500米,東西寬70米,面積約3.5萬平方米。

75.彝海結盟處(冕寧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彝海為中心,東至海子包包山梁及其北面的山溝底為界;南以距出水口200米的橫線為界;東南以2440米了望台山包為界;西以2642米的山頭向北順山渠為界,延伸至西北山頂,包括紅海黑海在內;北面以白沙溝和紅海、黑海北面的山溝為界。一般保護範圍:彝海環山內重點保護範圍之外的地區以及彝海上山公路兩側10米以內範圍。

76.長征時毛主席接見彝族代表處(冕寧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該文物保護單位建築占地面積687平方米內。一般保護範圍:該處重點保護範圍四周外延5米。建設控制地帶:重點保護範圍四周延伸30米。

77.西昌地震碑林(西昌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西昌瀘山蒙段祠和飛梁寺內,建築面積270.8平方米。一般保護範圍:蒙段祠和飛梁寺四周牆外25米範圍內。

78.丁佑君烈士陵園及犧牲處(西昌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1)丁佑君烈士陵園重點保護範圍為陵園現有圍牆以內;建設控制地帶為圍牆外四周30米範圍內。(2)丁佑君犧牲處(碉堡)為重點保護範圍,以外30米為建設控制地帶。

79.東平冶銅鑄幣遺址(西昌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松毛溝,西至成昆鐵路,南至村民羅光斗家住房,北至螺螄塘沖溝。

80.大通門、安定門(西昌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1)大通門,東至市童鞋廠,西至市民族招待所,南至上西街街口,北至湧泉街街口。(2)安定門,東至東河河堤,西至湧泉街街口,南至西昌市節能設備廠,北至市鐵工廠辦公室。

81.博什瓦黑石刻(昭覺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博什瓦黑石刻為中心,東至阿嘎爾姑依莫方向120米為界,南至博什瓦黑河溝(44米),西至依孜乃解方向60米為界,北至古巴阿莫方向120米為界。保護範圍面積44.28畝。一般保護範圍:以重點保護範圍為中心,東至阿嘎爾姑依莫方向100米為界,西至依孜乃解方向60米為界,北至古巴阿莫方向100米為界。

82.玄妙觀摩崖造像(安岳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造像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東至25米,南至40米,庵子岩檐西至27米,北至14米,保護範圍面積10畝。

83.茗山寺摩崖造像(安岳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虎頭山、塔坡兩個坡全為文物保護範圍,四周至坡岩檐。保護範圍面積26畝。

84.半月山摩崖造像(資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東至碑土東端第14號界樁,北東至星宿山頂北面第23號界樁,西至大佛鄉場正街西南端第4號界樁,南至倒店子土南端第10號界樁。

85.聖德寺白塔(簡陽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從塔基至南20米,至北50米,至東22米,至西15米,計5.63畝(即現白塔園圍牆以內範圍)。一般保護範圍:從塔基至南50米,至北50米,至東50米,至西50米,計18.8畝。

86.陳子昂讀書台(射洪縣),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陳子昂讀書台及玉虛閣和有關附屬配套建築占地範圍。一般保護範圍:整個金華山,即東至涪江河中心,南至百尺橋連接綿渝公路處,西至東風發電廠引水渠,北至原金華鎮與書台鄉接壤處的山埡。

87.靈寶塔(樂山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靈寶峰山腳為界。一般保護範圍與樂山大佛等統一划定(見編號10)。

88.離堆(樂山市),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保護範圍:以烏尤山山腳為界。一般保護範圍與樂山大佛等統一划定(見編號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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