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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關於推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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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關於推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通知
商辦流通函〔2018〕230號
2018年7月9日
發布機關:商務部辦公廳
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推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通知

商辦流通函〔2018〕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消費升級行動計劃,在中高端消費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商務部決定推動有條件的城市開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地積極推動步行街建設,形成了相當數量、不同類型的步行街,在豐富居民生活、活躍城市經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國外知名步行街相比,不同程度上存在環境不佳、檔次不高、功能不完善、特色不突出等問題,與現代城市發展方向和消費升級趨勢不相適應。按照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改造提升一批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有利於改善城市消費環境、擴大中高端消費供給,有利於提高商業集約化水平、推動流通高質量發展,也有利於展示城市特色風貌和歷史文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各地要將這項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推動消費升級、發展城市商業的有力抓手,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專門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持續推動。

二、結合實際確定重點培育的步行街

商務部將支持有條件的城市選擇基礎較好、潛力較大的步行街進行改造提升,力爭用2-3年時間,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前期梳理本地區步行街發展現狀的基礎上,指導具備條件的城市結合發展定位和現有工作基礎,確定重點培育的步行街,認真填寫《重點培育步行街推薦表》(附件1),於2018年7月15日前向商務部推薦。

三、抓緊編制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

商務部將組織制定高品位步行街評價指標,對重點培育步行街進行跟蹤指導、定期評價。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重點培育步行街所在城市結合現有工作基礎,按照《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編制要點》(附件2)要求,抓緊編制改造提升方案,明確建設重點和時間節點,於2018年9月15日前報商務部,作為跟蹤指導和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要組織高端智庫、諮詢機構、專家學者參與方案制定和論證,建立工作檯賬,完善配套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任務如期完成。

四、健全工作保障和政策支撐體系

商務部將結合消費升級行動計劃貫徹落實,加強對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支持。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橫向協作,推動步行街所在地建立城市政府領導牽頭、各部門參與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設工作機制,統籌利用現有財政資金加大對高品位步行街建設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安排專項資金或基金支持步行街改造提升,建立政府支持引導、社會多元參與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項目投融資機制。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可以運用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具備條件的步行街建設公共倉配中心、共享信息平台,引導步行街商戶發展聯合採購、統倉統配、共同配送和智慧營銷,提高智慧化、共享化水平。要創新管理和服務模式,探索政府指導、行業組織協調管理的共同治理模式,強化步行街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環境衛生管理,提升步行街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

五、及時總結提煉典型經驗和做法

商務部將組織編制步行街發展報告,舉辦多層次、多領域的交流活動,總結推廣各地推動高品位步行街建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高品位步行街建設中的好做法好經驗,針對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新思路新舉措。要積極組織媒體宣傳報道,利用多種渠道開展交流合作,擴大步行街影響,提升城市形象。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及意見建議及時報商務部。

聯繫人:流通發展司 張鵬飛 沈函穎

電  話:010-85093755 85093747

傳  真:010-85093795

附件1重點培育步行街推薦表

附件2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編制要點

商務部辦公廳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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