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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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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農辦醫〔2018〕8號
2018年3月1日
發布機關:農業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農辦醫〔20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的決策部署,按照《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農業部關於加強屠宰行業管理 保障肉品質量安全的意見》有關要求,提升屠宰監管能力,維護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現就做好2018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促進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各地要按照我部統一部署,組織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活動,結合屠宰法律法規宣傳貫徹,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審核清理,從嚴掌握生豬屠宰廠(場)設立標準,堅決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生豬屠宰廠(場),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加快推進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

(二)深入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各地要按照《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圍繞設施標準化、環境整潔化、生產規範化、檢測科學化、處理無害化、監管常態化的標準要求,組織建設一批標準化生豬屠宰廠。通過開展標準化建設,主攻「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流通、冷鮮上市」,激發企業內生動力,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升屠宰行業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生產水平。引導規模屠宰企業向上下游延伸產業鏈,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以推動制度創新、機制創新、技術創新、示範引領為着力點,做好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廠建設工作。

(三)深入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各地要繼續深入推進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全面總結工作經驗,着力鞏固嚴厲打擊危害肉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行動」成果。組織開展2018年度生豬屠宰監管專項整治行動,持續保持對屠宰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嚴防不合格肉品流出屠宰場,維護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建立健全舉報核查制度,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及時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二、常抓不懈,加強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

(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各地要按照《生豬屠宰廠(場)監督檢查規範》《生豬屠宰廠(場)飛行檢查辦法》要求,紮實開展生豬屠宰日常監管和年度檢查,適時開展飛行檢查。嚴格落實屠宰檢疫制度,規範檢疫行為。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監管,積極推動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落實,嚴防病害豬及其產品流出屠宰場。積極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畜禽屠宰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二)督促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要督促屠宰企業切實履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落實入場查驗、待宰靜養、肉品檢驗等屠宰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措施,如實做好生產記錄。督促屠宰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檔案記錄,落實各項措施。推進屠宰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按照《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將生豬屠宰環節出現的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督檢查頻次。

(三)強化屠宰環節監督檢測。各地要繼續做好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進一步強化牛羊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繼續完善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機制,全面推進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建立屠宰企業水分自檢制度,逐步建立以屠宰企業自檢結果為重要參考的肉品質量安全檢驗體系。加大檢打聯動力度,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要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三、密切配合,推動屠宰行業共同治理

(一)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推動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屠宰環節質量安全責任體系,將屠宰環節質量安全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做好屠宰監管體系建設、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屠宰專項整治等工作。

(二)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配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相關違法案件,嚴懲重處屠宰違法犯罪行為。將屠宰監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黑涉惡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按照《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和畜禽產品進入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監管工作的意見》,細化部門職責,有效銜接屠宰准出與市場准入管理。

(三)提升行業自律能力。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屠宰行業發展中的作用,指導並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加強自身建設、規範管理,促進相互交流與合作,建立健全屠宰行業自律規範和職業道德標準,規範屠宰企業經營行為,推動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四、精準施策,提升屠宰行業管理水平

(一)加強屠宰行業管理制度建設。各地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配合做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及相關規章標準制修訂工作;要按照我部統一部署,做好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宣貫培訓工作。要推動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修訂,儘快明確本地區小型生豬屠宰場點設置條件,研究制定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生豬以外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辦法,全面規範畜禽屠宰管理。

(二)加強屠宰行業管理能力建設。要提升屠宰行業監管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加強管理,依法嚴肅處理違反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規定的行為。建立健全屠宰從業人員培養培訓機制,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屠宰行業管理培訓、執法培訓和技術培訓。要完善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加強對屠宰行業輿情信息的動態監測預警,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家屠宰統計監測制度,監督指導屠宰企業做好屠宰統計監測信息填報工作。整合本地區屠宰行業人才資源,探索建立生豬屠宰產業形勢會商制度,及時、準確掌握屠宰產業運行狀況,有效提升屠宰行業管理能力。

各地屠宰行業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我部獸醫局(農業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3月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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