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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漁船和捕撈許可業務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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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漁船和捕撈許可業務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農辦漁〔2019〕20號
2019年3月26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漁船和捕撈許可

業務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農辦漁〔2019〕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廳農牧(委、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為切實加強和規範漁船管理,確保船網工具指標和捕撈許可證審批發放業務順利開展,根據新修訂的《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關於未取得或違反船網工具指標的管理問題。按照《規定》要求,製造、更新改造、購置和進口漁船,必須經有審批權的主管機關批准,並取得《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對製造漁船,其安放龍骨日期或船舶處於類似建造階段的日期早於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的簽發日期,以及製造、更新改造和進口漁船,其漁船檢驗證書的簽發日期晚於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有效期的,視為未取得合法有效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製造、更新改造和進口漁船。對未取得船網工具指標或者未按照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核定的內容製造、更新改造、購置和進口漁船的,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政漁港監督機構不得為其辦理漁業船舶登記和捕撈許可證審批手續,並依法依規對涉案船舶和修造船廠予以處理,堅決制止非法製造或更新改造漁船行為,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漁船管控政策的有效執行,保證漁船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關於製造或更新改造漁船提供的設計圖紙問題。按照《規定》要求,製造和更新改造(增加主機功率)漁船,在申請辦理船網工具指標時,申請人須提供漁船設計圖紙。提供的漁船設計圖紙應包括「總布置圖」、漁撈設備布置圖和船體說明書等主要圖紙,圖紙上記載的信息至少應包括船長、型寬、型深、總噸位和主機功率等船舶基本技術參數信息,且設計圖紙應依法經過有審批權限的部門批准,在圖紙上有圖紙審查批准印章或者單獨出具的圖紙審批函等。同時,漁業主管部門在受理船網工具指標審批時,需將有關設計圖紙上傳到全國漁船動態管理系統中。漁船船機漿匹配審核確認工作按照我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於漁船滅失、拆解或銷毀後申請製造和更新改造漁船問題。對《規定》頒布實施前,漁船滅失、拆解或銷毀後已開具《漁業船舶滅失證明》或者《漁業船舶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的,原船舶所有人可自2019年1月1日起12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漁船製造或更新改造手續。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由漁業主管部門收回船網工具指標。同時,明確漁船滅失、拆解、銷毀時間是指《漁業船舶滅失證明》和《漁業船舶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中載明的漁船滅失時間和漁船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完結時間。

四、關於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問題。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的,漁業主管部門必須註銷該批准書,註銷時間為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有效期屆滿的日期,同時收回船網工具指標。對取得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後,在其有效期內未按規定辦結製造、更新改造、購置或進口手續的,船舶所有人需按規定進行整改並接受處理。漁船整改處理後,船舶所有人可憑原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註銷手續和不得再次違規等相關承諾,重新申請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由漁業主管部門在收回的船網工具指標中按與被註銷的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核定內容進行審批。再次核發的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的有效期須連續計算,製造、更新改造和進口漁船的批准書有效期總計不得超過36個月,購置漁船的批准書有效期總計不得超過12個月。

五、關於捕撈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問題。對《規定》頒布實施前,捕撈許可證使用期已屆滿註銷的,船舶所有人可自2019年1月1日起12個月內,按《規定》重新申請辦理捕撈許可證。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由漁業主管部門收回船網工具指標,更新改造漁船註銷捕撈許可證的除外。同時,明確捕撈許可證註銷時間為《漁業捕撈許可證》載明的使用期屆滿日期。因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或者漁業船舶國籍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延續,導致捕撈許可證被註銷,船舶所有人仍需繼續從事捕撈作業的,需按規定進行整改並接受處理。漁船整改處理後,船舶所有人須按漁船更新改造要求重新申請辦理捕撈許可證。

在執行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向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反饋。

聯繫人:張信安

聯繫電話:010-59192949,傳真:010-59192929。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6日

附件:農辦漁〔2019〕20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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