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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常州市啟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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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常州市啟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的意見
農辦醫〔2018〕25號
2018年5月23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江蘇省常州市啟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的意見

農辦醫〔2018〕25號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你委《關於我省常州市啟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的請示》(蘇農牧〔2018〕16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在常州市殿聖食品有限公司試點使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替代原檢疫驗訖印章。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印跡應與現行國家規定的檢疫驗訖印章印跡的尺寸、規格、內容一致,灼刻在片豬肉胴體的肩、腰、臀三個部位,不能對動物產品產生污染。

二、鼓勵企業採取激光灼刻方式加蓋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印章應符合《片豬肉激光灼刻標識碼、印應用規範》(SB/T10570—2010)要求,且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與檢疫驗訖印章不得兩章合一。使用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的動物產品可在全國範圍流通。

特此函復。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3日

附件:農辦醫〔2018〕25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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