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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送郡守莫公述職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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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送郡守莫公述職序
作者:李元陽 
本作品收錄於《中谿家傳彙稿/卷06

明制以州牧縣令寄民社,復合數州數縣爲一郡而建。太守握符以統馭之,以察其撫摩蘇息之當否,以上下其考。而州邑常變之事,無問巨細,一切皆稟命而後張弛之。故太守之於州縣,有師道焉。然得其道者或寡矣。夫師道雲者,非期會簿書之謂也。其身在而人從之,儼然有亷頑立懦之風,則效不期而至,是則所謂師也。彼以法度束縳,操切於上,以爲鈐轄者,末矣。海康莫公之爲吾郡也,可謂得師之道矣。方公之始蒞也,伸寃抑,清囹圄,警墨吏,疏滯案,興教勸學,敦禮樹義,更僕未易悉數,此可見公之不苟於職矣。然世有能吏,或庶幾焉,未足爲庶寮師也。若夫一令下而衆聽悚然,一字竄而老吏吐舌,發奸摘伏,如見肺肝,此可見公之無微不燭矣。然世有察吏,或庶幾焉,未足爲庶寮師也。若夫心存淡泊,故屬職莫敢利於官;志在惠施,故黎元得以保其業。出一令而惟恐病民,發一言而惟求省已,故有識者皆謂公有爲已之學,而不可以聲音笑貌觀也。善乎陳伯子之言曰:古之學者爲已,今之學者爲人;古之仕者爲人,今之仕者爲已。其學也爲已,則其仕也必爲人;其學也爲人,則其仕也必爲已。今因公之政,觀公之心,故知公之學爲已之學也。史曰:太守,吏民之本。吏民之從太守,如草之從風,水之從器也。草之戴風,風騖東則東靡,騖西則西靡。水之在器,器方則水方,器圓則水圓。上行下效,必然之勢也。詩曰:牖民孔易。言從上也。大理爲郡,州四縣三,聯山阻海,土風各異,剛柔沃瘠,習氣亦殊。而州牧縣令,撫摩蘇息,莫不以我公之心爲心。予故曰:公之道可以爲庶寮師也。向使我公於道無所得,則貌從背違,百姓有向隅之泣矣。師道云乎哉?某也伏居草澤,側聞庶寮之言曰:有太守如公,何忍負之?故公未言而人信,未令而人從,雖七十子之服孔子,不是過也。爲已之學在是矣。道凝於獨,信孚於人,誠之不可掩如此夫。萬厯丙子秋七月,萬國述職,公當入述覲,州邑之長吏徵予一言爲公贈,遂爲之操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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