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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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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
國衛醫函〔2021〕126號
2021年6月10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

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

國衛醫函〔2021〕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軍隊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強綜合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下同)中醫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相關制度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綜合醫院是中醫藥服務體系的骨幹之一,是中西醫結合的重要平台,是中醫藥傳承創新的重要陣地。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促進綜合醫院中西醫協同發展,既有利於提升綜合醫院整體服務能力和運行效率,也有利於提升中醫藥服務可及性和可得性,更有利於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健康需求。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軍隊衛生部門和各級綜合醫院要進一步提高對中西醫協同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中西醫協同發展創造條件。要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救治經驗,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完善中西醫結合相關制度,做到中西醫結合工作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公立綜合醫院應當有院領導相對固定分管中醫藥工作,負責組織制定醫院中醫藥發展的措施和辦法,協調解決中醫藥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督促中醫藥政策措施的落實,並在醫療管理部門中明確責任人負責全院中醫藥業務管理。

(二)進一步完善綜合醫院中西醫協同相關制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中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評審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推動綜合醫院中醫藥發展。設中醫臨床科室(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民族醫學科,下同)的公立綜合醫院要把建立中西醫協同發展機制和多學科診療體系納入醫院章程,將中西醫聯合查房、會診納入醫院管理制度,結合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統籌優化並差別化實施中醫臨床科室績效考核,鼓勵和引導提供中醫藥服務。

二、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

(一)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設置。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和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聯合修訂《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指南》,進一步促進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和發展,發揮中西醫協作優勢。三級綜合醫院應當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和《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指南》全部設置中醫臨床科室,設立中醫門診和中醫病床,有條件的可設立中醫病區和中醫綜合治療區。鼓勵有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設置中醫二級學科或專業組,診療科目設置中醫二級科目,支持三級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推動中西醫協同有關工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鼓勵和支持二級公立綜合醫院設置中醫臨床科室。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可以探索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在全院推廣中醫治未病理念和方法,發揮好中醫藥「未病先防、既病防變、瘥後防復」的優勢和作用。鼓勵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開展中醫藥文化建設,營造中醫藥文化氛圍。

(二)加強綜合醫院中藥房設置。有條件的綜合醫院特別是有條件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要按照《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設置中藥房,提供中藥飲片、中成藥和中藥配方顆粒調劑服務以及中藥飲片煎煮服務。要進一步優化中藥藥事服務流程,加強調劑、煎煮、配送等全過程質量控制,讓人民群眾放心用中藥。支持有條件的綜合醫院設置中藥製劑室,積極研製開發使用中藥製劑。

(三)加強縣級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建設。以分級診療、醫聯體和緊密型縣域醫共同體建設等工作為抓手,推進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構建完善中西醫結合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層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縣級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要和縣級中醫醫院形成相互協作、錯位發展的有序格局。沒有設置縣級中醫醫院的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在縣級綜合醫院要基本實現中醫臨床科室全覆蓋,發揮對基層中醫藥工作的指導和輻射帶動作用。

(四)加強信息化支撐。綜合醫院信息系統要支持中醫藥服務開展。設置互聯網醫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鼓勵提供互聯網中醫藥診療服務。

三、創新中西醫協作醫療模式

(一)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綜合醫院要在院內會診管理、多學科診療管理等相關制度和流程中明確鼓勵中醫類別醫師參加的要求。各臨床科室收治的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開展多學科會診時,應當根據病情需要邀請中醫類別醫師參加。醫院組建多學科診療團隊(MDT)時鼓勵中醫類別醫師加入,共同研究中西醫結合治療方案。

(二)在綜合醫院各臨床科室加強中西醫協作。根據臨床需求,強化綜合醫院臨床科室中醫類別醫師配備,與臨床類別醫師共同打造中西醫結合團隊,按照綜合醫院登記註冊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民族醫學科等診療科目,開展中西醫聯合診療。鼓勵針對中西醫結合優勢病種專門組建中西醫結合專科專病科室。

(三)開展綜合醫院科室間中西醫協同攻關。綜合醫院要緊密結合本院的發展重點和優勢專科,針對中醫藥治療有優勢的病種,找准中醫藥治療的切入點和介入時機,通過中西醫協作,研究制定實施「宜中則中、宜西則西」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

三級綜合醫院要加強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工作,聚焦癌症、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高原病防治和微生物耐藥問題等,積極探索開展中西醫協同攻關,形成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

(四)深化綜合醫院和中醫醫院中西醫協同攻關。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和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擴大並深化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項目,推動中西醫強強聯合,共同研究制訂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專家共識和臨床診療指南。鼓勵各省(區、市)開展省級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

四、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一)提升中醫診療規範化水平。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應當遵循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範、行業標準和臨床路徑等有關要求,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嚴格規範中醫醫療行為。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要求,開展與其技術能力相適應的醫療技術。嚴格落實《中醫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等病歷管理規定,執行《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修訂版),規範中醫病曆書寫和中醫藥用語。

(二)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和評價。綜合醫院要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建立覆蓋中西醫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與控制體系,實施中西醫結合的診療指南、技術規範和臨床路徑,加強對中西醫臨床診療的醫療質量管理與評價,將中醫診療質量保障情況納入醫院評審標準,充分運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開展日常醫療質量管理和控制。

(三)規範中藥合理使用。綜合醫院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試行)》《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等文件規定建立中藥處方點評制度,加強中藥處方質量管理,促進中藥合理使用。

五、加強中醫藥隊伍建設

(一)強化綜合醫院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綜合醫院要加大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力度,制定完善培養計劃。通過臨床跟師、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等方式,積極開展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傳承工作,加強優秀人才梯隊建設和人才儲備,形成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科室臨床教學能力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綜合醫院探索開展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加強中醫科室護理人員培訓,提高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提供中醫藥特色護理和健康指導。

(二)開展「西學中」人才培養。公立綜合醫院要支持臨床類別醫師學習中醫藥知識技能,在學習時間、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組織開展「西醫學習中醫」高層次人才培養,強化中醫藥經典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

(三)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與技能培訓。綜合醫院對臨床類別醫師開展中醫藥專業知識輪訓,使之具備本專業領域的常規中醫診療能力,逐步做到「能西會中」,推進中西醫結合診療服務覆蓋醫院主要臨床科室。支持鼓勵中醫藥人員、「西學中」人員進修學習和學術交流。

(四)完善綜合醫院中醫藥人才評價體系。改革完善中醫藥職稱評聘制度,把中醫醫學才能、醫德醫風作為主要評價標準,把會看病、看好病作為主要評價內容,以中醫藥理論掌握程度和運用中醫理、法、方、藥處理疾病的實際能力為主要考核指標。對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可按照有關要求採取評審等辦法確認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經驗做法。適時組織遴選部分技術水平高、科研實力強、發展潛力足的綜合醫院,打造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輻射帶動全國整體中西醫結合醫療水平提升。

七、發揮行業學會協會作用。相關中醫藥學會和協會組織要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學術交流、標準制定、行業自律、人才培養和第三方評價等重要作用,大力發展綜合醫院成員,形成中西醫結構合理的成員體系,不斷提高學術交流質量和實效,打造中西醫結合品牌學術活動,推廣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

八、加強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工作。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可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參照本《意見》完善相關制度,加強中醫藥工作,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軍隊衛生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推動相關政策要求落實到位。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

2021年6月1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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