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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民航支線機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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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民航支線機型的通知
民航規〔2019〕16號
2019年4月3日
發布機關:民航局 財政部
民航局網站

關於調整民航支線機型的通知

民航規〔2019〕16號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局清算中心:

根據《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2〕17號)第七條規定,結合民航客運機型更替情況和支線航空發展需要,對支線機型範圍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支線機型範圍發給你們,請在辦理和審核民航發展基金征繳時遵照執行。如有問題和新情況,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附件:民航支線機型範圍

民航局 財政部

2019年4月3日

附件:民航支線機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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