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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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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8〕115號
2018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

補助經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

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科教〔2018〕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現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項目代碼:Z155050000004)預算,詳見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關款項。待2019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教發﹝2016﹞18號)等要求,嚴格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6〕35號)、《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6〕36號),在分配相關資金時,結合實際進一步向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二、各地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等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按照即將印發的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和自有財力,確保應助盡助,增強資助精準性。

三、各地要做好2019年預算分解下達相關工作,確保應承擔的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切實按規定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受助學生人數變動等情況,待2019年預算確定後,中央財政將再次核定各地預算,並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據實調整。

四、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請於2019年1月31日前將績效目標報送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附件:提前下達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資金)預算表

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8年10月3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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