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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擴大部分國家人員免簽入境海南事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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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擴大部分國家人員免簽入境海南事由的公告
作者: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631698/content.html
關於擴大部分國家人員免簽入境海南事由的公告

經報國務院批准,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擴大部分國家人員免簽入境海南事由。現公告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允許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挪威、烏克蘭、意大利、奧地利、芬蘭、荷蘭、丹麥、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時、捷克、愛沙尼亞、希臘、匈牙利、冰島、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北馬其頓、阿爾巴尼亞、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哈薩克斯坦、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文萊、阿聯酋、卡塔爾、摩納哥、白俄羅斯等國家人員因商貿、訪問、探親、醫療、會展、體育競技等需要(工作、學習事由除外)免簽入境海南停留不超過30天。入出境口岸為國家設於海南省的所有對外開放口岸,活動範圍為海南省行政區域(符合與我國簽署互免簽證協定的從其規定),停留計算時間自入境次日零時起算。之前實施的上述國家人員入境海南旅遊免簽30天的政策繼續有效。

特此公告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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