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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示範性全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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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示範性全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國衛老齡發〔2020〕23號
2020年12月9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全國老齡辦
衛生健康委網站

關於開展示範性全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國衛老齡發〔202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老齡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決策部署,推進老年友好社會建設,經中央批准,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決定在全國開展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模式和長效機制,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在全國建成5000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到2035年,全國城鄉實現老年友好型社區全覆蓋。

二、工作任務

(一)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環境。支持對老年人住房的空間布局、地面、扶手、廚房設備、如廁洗浴設備、緊急呼叫設備等進行適老化改造、維修和配備,降低老年人生活風險。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援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定期開展獨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氣等設施安全檢查,對老化或損壞的設施及時進行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加強社區生態環境建設,大力綠化和美化社區,營造衛生清潔、空氣清新的社區環境。

(二)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強老年人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進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強社區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服務設施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設施和場所的無障礙建設。新建城鄉社區提倡人車分流模式,加強步行系統安全設計和空間節點標誌性設計。

(三)提升為老年人服務的質量。利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開展老年人群營養狀況監測和評價,制定滿足不同老年人群營養需求的改善措施。深入推進醫養結合,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內部建設醫養結合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健康養老服務。利用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及社會化資源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潔、緊急救援、康復輔具租賃、精神慰藉、康復指導等多樣化養老服務。廣泛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建立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的工作機制。

(四)擴大老年人的社會參與。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活動,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支持社區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願活動,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綜合性活動場所,配建有利於各年齡群體共同活動的健身和文化設施,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設施和經費保障,滿足老年人社會參與需求。

(五)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勵社區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有效整合鄉村教育文化資源,發展農村社區的老年教育,以村民喜愛的形式開展適應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動。豐富老年教育內容和手段,積極開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學普及、休閒娛樂、健康知識、藝術審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規、家庭理財、代際溝通、生命尊嚴等方面的教育。鼓勵老年人自主學習,支持建立不同類型的學習團隊。組織多種形式的社區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範人物」的宣傳。開展有利於促進代際互動、鄰里互助的社區活動,增強不同代際間的文化融合和社會認同。

(六)提高為老服務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社區為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有效對接服務供給與需求信息,加強健康養老終端設備的適老化設計與開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依託智慧網絡平台和相關智能設備,為老年人的居家照護、醫療診斷、健康管理等提供遠程服務及輔助技術服務。開展「智慧助老」行動,依託社區加大對老年人智能技術使用的宣教和培訓,並為老年人在其高頻活動場所保留必要的傳統服務方式。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示範創建階段(2020-2022年)。2020年,啟動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2021-2022年,在全國創建2000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為全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第二階段:示範推進階段(2023-2025年)。進一步推進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2023-2025年,在全國再創建3000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

第三階段:總結深化階段(2026-2030年)。認真總結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模式,加強工作宣傳,擴大創建範圍,開展中期評估,到2030年底,老年友好型社區在全國城鄉社區的覆蓋率達到50%以上。

第四階段:全面評估階段(2031-2035年)。大力推廣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經驗和工作機制,評估創建效果,加強分類指導,進一步擴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覆蓋面,到2035年底,全國城鄉社區普遍達到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

四、工作流程

(一)制定計劃與組織推動。在示範創建和示範推進階段,國家每年為各省(區、市)分配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數量指標。各地要制定創建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創建工作,分期分批推選符合條件的示範性社區。

(二)自願申報與縣級初核。符合條件的社區按照自願的原則,填寫全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申請表(詳見附件1)並在社區內公示,經縣級初審通過後,報送省(區、市)衛生健康委(老齡辦)覆核。

(三)省級覆核與推薦。各省(區、市)衛生健康委(老齡辦)對參評社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審核意見,並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推薦本省(區、市)的參評社區。

(四)國家評審、公示、命名與授牌。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通過組織專家審核、現場抽查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進行公示後予以命名並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創建工作作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一項具體舉措,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當地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任務,健全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加大投入保障。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實行目標管理,確保創建工作穩步、持續、深入開展。

(二)加強統籌協調。各級衛生健康委(老齡辦)負責創建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要建立健全跨部門的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推進創建任務的全面落實。

(三)加強指導檢查。各地要加強指導和檢查,督促參評社區對標對表,認真對照全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詳見附件2)開展創建工作,確保創建過程不走樣,創建標準不打折扣。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將不斷完善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科學規範、公正合理、與時俱進的考評指標體系,加大對已命名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的抽查和公開力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於創建後工作質量下降、老年人滿意度不高的社區將撤銷命名。

(四)加強宣傳推廣。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採取多種形式,認真做好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在全社會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努力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不斷擴大創建工作的參與度和影響力。

附件:

1.全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申請表

2.全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 全國老齡辦

2020年12月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附件2

全國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

一、城鎮社區

(一)居住環境安全整潔

1.定期對獨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氣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入戶排查,對老化或損壞的及時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

2.建立社區防火和緊急救援網絡,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勵為老年人家庭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設施設備。

3.定期開展老年人安全知識講座,提高老年人安全知識水平,鼓勵老年人參與社區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4.通過市場化運作、政府資助等方式對老年人家庭實施住房適老化改造,對空間布局、地面、扶手、廚房設備、如廁洗浴設備、緊急呼叫設備等進行適老化改造和維修,降低老年人生活風險。

5.加強社區生態環境建設,大力綠化和美化社區,營造衛生清潔、空氣清新的社區環境。

6.做到社區內垃圾清運及時、無衛生死角、無暴露積存垃圾。幫助老年人學習垃圾分類知識,鼓勵和協助老年人實施垃圾分類回收。

(二)出行設施完善便捷

7.加強老年人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要求。老年人口、殘疾人口比例高的老舊小區增設電梯、坡道、休息座椅等無障礙設施設備。

8.普及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無障礙建設,重點是社區道路設施、休憩設施、信息化設施、社區服務設施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場所。

9.社區道路和公共設施建築物內外設置清晰明確的標識系統,標識的安裝安全牢固。

10.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附近設置公共廁所,有條件的社區設置無障礙公共廁所,並配置緊急呼叫設備。

11.社區步行道路滿足安全便利要求,保證步行道路平整安全,消除步行障礙物,嚴禁非法占用小區步行道。步行道路、台階、活動場地等設施設置照明設施,保持安全通行的亮度。

12.社區道路系統設計人車分流,機動車道路採用低噪或降噪路面,並設置限速行駛標識和路面減速設施。

13.社區道路系統保證救護車輛能停靠在建築的主要出入口處。

(三)社區服務便利可及

1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

1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符合老年友善醫療機構相關要求。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高齡、失能、行動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診等上門醫療服務。

16.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加康復、護理床位,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

17.支持發展社區嵌入式醫養結合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

18.採取健康宣傳欄、健康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預防核心信息和阿爾茨海默病預防與干預核心信息等健康知識,普及健康老齡化理念和健康科學知識。

19.建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20.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包括康復輔助器具在內的老年用品,並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專業指導。

21.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定期探訪獨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

22.以多種形式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代購、康復護理、緊急救援、康復輔具租賃等多樣化服務。

23.按照社區老年人需求,持續開展心理疏導、情緒撫慰、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

24.開展老年人防詐騙知識與技巧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非法侵害的能力。

25.社區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室,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及老年人的糾紛及相關事務。

26.鼓勵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等志願服務機制,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非專業性的養老服務。

(四)社會參與廣泛充分

27.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居民代表會議有老年人代表參加,社區開展與老年人相關的服務項目或活動時,充分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

28.建立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實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29.積極開展社區「銀齡行動」,拓展老年人力資源開發,支持老年人廣泛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

30.鼓勵老年人自願量力、依法依規參與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自身生活,實現自我價值。

31.成立社區老年文體團隊,方便老年人就近參加各類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32.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便利條件。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綜合性活動場所,滿足老年人社會參與和文化生活需要。

33.定期了解老年人對社區參與的需求及意見,促進老年人廣泛參與社區活動,融入社區。

34.在社區設立公益崗位,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引導和支持老年人廣泛開展自助、互助和志願活動。

35.鼓勵社區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積極開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學普及、休閒娛樂、健康知識、藝術審美、智能生活、法律法規、家庭理財、代際溝通、生命尊嚴等方面的教育。

36.豐富老年教育教學方式,充分利用社區內各種資源,因地制宜,方便老年人以各種形式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支持建立不同類型的老年人學習團隊,滿足老年人自主學習的多樣化需求。

(五)孝親敬老氛圍濃厚

37.對社區老年人開展積極老齡觀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終身發展理念,增強老年人的自尊、自強、自愛意識。

38.倡導全體社區居民樹立積極老齡觀,積極看待老齡社會,積極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積極做好全生命周期養老準備。

39.每年開展「活力老人」等踐行積極老齡觀先進典型人物事跡宣傳活動。

40.組織多種形式的社區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範人物的宣傳報道。

41.評選宣傳「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強化子女的尊老敬老意識。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社區對其開展批評教育。

42.開展家庭養老照護培訓及服務,提高失能老年人照護者的護理知識和技能,履行好家庭照料職責。鼓勵各類社會力量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所需的支持性照護服務。

43.開展有利於促進代際互動、鄰里互助的社區活動,增強不同代際間的文化融合和社會認同。

44.在社區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和老年友好型社區理念宣傳活動,形成人人關注、全民參與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45.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老年人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社區居民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

(六)科技助老智慧創新

46.提高社區為老服務信息化水平,利用智慧健康養老信息平台(社區綜合服務平台),有效對接服務供給與需求信息,加強健康養老終端設備的適老化設計與開發,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

47.鼓勵智能健康養老產品進社區進家庭,依託智慧養老平台和相關智能設備,為開展居家照護、醫療診斷、健康管理等提供遠程服務及技術輔助服務。

48.通過社區老年教育學習點等平台,幫助老年人學習電腦、智能手機等智能產品和智能技術的使用,縮小老年人群與青年人群之間的「數字鴻溝」。

49.為使用智能技術困難的老年人在其高頻活動場所保留必要的傳統服務方式。

(七)管理保障到位有力

50.社區工作者中有專人負責老齡工作。每個社區至少配備一名以老年人服務為主的社會工作者。

51.逐步增加社區為老服務設施的財力投入,扶持社區各類為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營。

52.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長效機制,統籌安排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工作。

二、農村社區

(一)居住環境安全整潔

1.保證老年人取水安全、便利,幫助老年人家庭完成自來水入戶。

2.定期對獨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電和用煤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或入戶排查,對老化或損壞的及時改造維修,排除安全隱患。

3.基本完成農村戶廁改造,無露天糞坑和簡易茅廁。

4.生活垃圾及時清掃、收集,日產日清,村內無暴露和積存垃圾。河溝渠塘無積存垃圾、無白色污染、水面無明顯漂浮物,村內無黑臭水體。幫助老年人養成文明如廁習慣,調動農村老年人家庭積極參與農村戶廁改造。

5.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範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老年人住房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引導其他農村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

(二)出行設施完善便捷

6. 社區步行道路滿足安全便利要求,對社區主幹道路進行硬化處理,修繕破損路,整治低洼路,保持路面平整安全。村內(小組)次幹道進行適度硬化處理,實現「戶戶通」。

7.在社區主幹道路和老年人活動場所安裝路燈,保持安全通行的亮度。

8.社區內電力、通信、有線電視線路架設安全規範,無違章交越和搭掛。

9.設置休息空間和座椅,老年人主要活動場所的臨空側設置欄杆和扶手等安全阻擋設施。

10.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附近設置衛生公廁,鼓勵有條件的村對公廁進行無障礙改造。

(三)社區服務便利可及

11.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實現基本醫療保險聯網直接結算。

12.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定期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

13.加強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建設,鼓勵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醫、養、康、護結合的醫養結合服務。

14.依託村衛生室,通過健康宣傳欄、健康講座多種形式,推進老年人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活動,宣傳失能預防核心信息和阿爾茨海默病預防與干預核心信息等健康知識,普及健康老齡化理念和健康科普知識。

15.加強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能力建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公共文化、醫療衛生、全民健身等綜合性服務。

16.建立農村獨居、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做好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以電話問候、上門訪問等方式,定期探訪老年人,及時了解老年人生活情況,將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老年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及時通知其子女或其他法定贍養人。

17.建立農村互助幸福院,由黨員幹部、鄉賢人士、熱心村民及社會愛心人士組成志願服務隊伍,對留守、失能(含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實施結對幫扶。

18.鼓勵村民依託自家居住地提供家庭式養老服務。

19.開展老年人防詐騙知識與技巧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非法侵害的能力。

20.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及老年人的糾紛及相關事務。

21.探索農村養老服務志願服務機制,鼓勵村民和老年人參與各種公益性活動和志願服務。支持家族成員和親友對留守老年人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愛,鼓勵鄰里鄉親為留守老年人提供關愛服務。

(四)社會參與廣泛充分

22.幫助老年人拓展農副產品銷售渠道,優先幫助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申請社區公益性崗位或聯繫用工機會,促進農村老年人致富增收。

23.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充分發揮老年人的積極作用。村代表會議有老年人代表參加,村里開展與老年人相關的服務項目或活動時,充分聽取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

24.建立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實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25.成立老年文體團隊,方便老年人就近參加各類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26.為老年人和老年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27.有效整合鄉村教育文化資源,發展農村社區老年教育。鼓勵自設老年教育學習點或與老年大學、教育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合作在農村社區設立老年教育學習點,以村民喜愛的形式開展適應農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動。

(五)孝親敬老氛圍濃厚

28.強化家庭在農村老年人贍養與關愛服務中的主體責任,增強村規民約對家庭贍養義務人的道德約束,在尊重老年人意願的前提下,贍養義務人可與親屬或其他人簽訂委託照顧協議,並向村民委員會報備。對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由村民委員會及老年人組織監督其履行。

29.組織多種形式的敬老愛老助老主題教育活動,加大對「敬老文明號」和「敬老愛老助老模範人物」的宣傳報道,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範引導作用。

30.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地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老年人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村民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

31.對老年人進行積極老齡觀教育,引導老年人樹立終身發展理念,增強老年人的自尊、自強、自愛意識。

(六)科技助老智慧創新

32.加快互聯網信息建設,促進寬帶網絡進入老年人家庭,支持設置公共電腦室,方便留守老年人與子女視頻聯絡。

33.通過農村老年教育學習點等平台,幫助老年人學習電腦、智能手機等智能產品和智能技術使用,縮小老年人群與青年人群之間的「數字鴻溝」。

34.鼓勵農村「互聯網+養老」發展,提升農村養老服務信息化水平,促進養老服務資源供需對接。

35.加快農村智能廣播網(「村村響」廣播)建設,安裝規範,分布合理,每天固定時間安排播出,能實現應急插播。

(七)管理保障到位有力

36.社區工作者中有專人負責老齡工作。

37.逐步增加農村社區為老服務設施的財力投入,扶持農村社區各類為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營。

38.建立農村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長效機制,統籌安排農村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工作。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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