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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法滅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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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法滅盡經

佛說法滅盡經

僧祐錄中失譯經人名今附宋錄

聞如是:

一時佛在拘夷那竭國——如來三月當般涅槃——與諸比丘及諸菩薩。

無央數眾來詣佛所,稽首於地。世尊寂靜默無所說,光明不現。賢者阿難作禮白佛言:「世尊前後說法威光獨顯,今大眾會光更不現,何故如此?其必有故,願聞其意。」

佛默不應,如是至三。

佛告阿難:「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

「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鞠育窮厄;恆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眾魔比丘咸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驅遣不令得住。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復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福德;販賣奴婢,耕田種植,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心;奴為比丘,婢為比丘尼,無有道德,婬妷濁亂,男 女不別,令道薄淡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誦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略前後不肯盡說;經不誦習,設有讀者不識字句,為強言是,不諮明者;貢高求名,虛顯雅步以為榮冀,望人供養。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餓鬼、畜生靡不經歷,恆河沙劫罪竟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

「法欲滅時,女人精進,恆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語,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法將殄沒,登爾之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眾。人民勤苦,縣官計剋,不順道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盡故,日月轉短,人命轉促,四十頭白,男子婬妷,精盡夭命,或壽六十。男子壽短,女人壽長七、八、九十或至百歲。

「大水忽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為有常。眾生、雜類不問豪賤,沒溺浮漂,魚鱉食噉。

「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眾魔驅逐不預眾會。三乘入山福德之地,恬怕自守以為欣快,壽命延長。諸天衛護,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興吾道五十二歲。《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十二部經尋後復滅盡,不復現。不見文字,沙門袈裟自然變白。

「吾法滅時,譬如油燈臨欲滅時,光明更盛,於是便滅——吾法滅時亦如燈滅。自此之後,難可數說。如是之後數千萬歲,彌勒當下世間作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雨潤和適,五穀滋茂,樹木長大,人長八丈,皆壽八萬四千歲,眾生得度不可稱計。」

賢者阿難作禮白佛:「當何名斯經?云何奉持?」

佛言:「阿難!此經名為『法滅盡』。宣告一切,宜令分別,功德無量不可稱計。」

四部弟子聞經,悲慘惆悵,皆發無上聖真道意,悉為佛作禮而去。

佛說法滅盡經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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