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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擴大台灣建築業企業在閩開展建築活動範圍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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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擴大台灣建築業企業在閩開展建築活動範圍的復函
建市函〔2018〕178號
2018年9月6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擴大台灣建築業企業在閩開展建築活動範圍的復函

建市函〔2018〕178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你廳關於《擴大台灣建築業企業來閩開展建築活動範圍的請示》(閩建法〔2018〕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省將平潭實施的建築業(工程勘察除外)對台開放政策擴大到廈門市。

二、同意台灣建築師事務所在你省依法從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

三、請你廳積極協調、認真做好台灣建築業企業在閩開展建築活動的改革試點工作。同時,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公平競爭和工程質量安全。

工作中有關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聯繫。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9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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