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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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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月11日

經商務部同意,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廢止《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6號)、《〈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商務部令第123號)。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制定的規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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