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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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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1】80號
2021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關於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1】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

就業服務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是穩定擴大就業、化解失業風險的基礎手段。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對推進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改善民生福祉、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具有重要作用。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決策部署,決定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突出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堅持擴容與提質並重、均等與精準並舉,持續鞏固提升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為減少失業、促進就業提供堅實保障,為紮實推動共同富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通過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均等化的服務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廣覆蓋的服務功能和體系不斷完善,更好滿足多樣化、多層次的就業服務需求;專業化智慧化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就業服務滿意度保持在較高水平。

二、重點任務

切實承擔轄區內勞動者就業失業管理服務職能,凡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含港澳台勞動者),均可在常住地(或戶籍地或參保地或就業地)進行失業登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失業登記。對處於就業狀態的,由用人單位同步申請辦理就業登記、社保登記和用工備案登記。將登記失業人員作為就業幫扶重點對象,落實聯繫責任、幫扶責任,對登記信息進行動態管理。

加大招聘信息歸集力度,依託現場經辦、電話服務、網絡登記等渠道全方位採集崗位信息,強化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信息發布者的審查責任,保障信息真實有效。完善崗位信息免費發布機制,擴大公共招聘網崗位信息覆蓋範圍,加大服務大廳、社區(村)宣傳欄等信息投放力度,降低勞動者崗位搜尋成本。探索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依據服務對象需求,匹配推送崗位信息。開展免費招聘對接活動,搭建轄區內企業用工調劑平台,組織勞務協作,更好滿足市場主體用工需求。

完善重點群體主動服務機制,對國家和地方政府確定的重點群體,主動聯繫,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創業孵化、政策落實等服務。健全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機制,制定重點企業清單,設立聯絡服務專員,通過有針對性的招聘服務,努力保障重點企業用工。對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提前介入指導穩崗,同步為被裁減人員提供就業幫扶。

就業導向,加強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及時開發新職業並頒布新職業標準,幫助勞動者掌握新技術、新裝備等實操技能。強化重點群體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持續實施專項培訓計劃。推進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推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精準開展「菜單」式培訓和定崗定向培訓,實現培訓培養與企業崗位需求的有效銜接。

服務重大發展戰略,推動就業服務融入現代產業體系、區域發展格局,開展具有行業特色、地域特色的專項就業服務活動,為高質量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撐。服務重大改革事項,及時跟蹤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就業影響,實施專項用工指導和就業幫扶,保障改革任務平穩推進。服務重點地區,對失業風險集聚地區,及時啟動失業風險防範應急響應預案,加強應急服務,努力穩定就業形勢。

三、保障措施

縣以上政府要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統籌優化現有的綜合性服務場所和人才市場、創業服務機構、職業培訓機構等專業化服務場所,提供招聘求職、創業服務、失業管理、重點群體幫扶等服務。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提供政策宣傳、業務受理等基本服務。根據服務對象規模,合理優化現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結構和布局,將就業服務相關事項優先納入社區工作者工作內容,引導服務力量向基層下沉。結合機構建設、服務成效等情況,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星級評定。

管理優化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審批流程,支持通過兼併、收購、重組、聯盟等方式,分類培育綜合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和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鼓勵服務創新和產品創新,推動高級人才尋訪、人才測評、人力資源管理諮詢等服務提質增效,滿足多樣化需求。

強化就業服務社會組織培育。發揮各級各類社會組織參與就業服務積極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結合自身業務範圍和專長,依法有序提供就業服務。引導社區社會組織、社工服務機構在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下,開展就業服務工作。組建就業創業服務志願團隊,廣泛招募就業服務領域專家、企業家、各行各業有一定專長的熱心人士等,深入社區、園區、高校、企業等開展公益性就業創業服務。

加強零工市場建設,將零工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在公共招聘網開設零工信息(靈活就業)專區,組織開展招聘。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規範化零工市場,對已經穩定運行的要掌握基本情況,壓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疫情防控、安全防範等要求,按需提供水電等基礎保障,堅決杜絕直接取締、「一關了之」等一刀切做法。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和運營維護相關支出,可按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等渠道列支。強化現有人力資源市場功能細分,根據本地區供需結構,因地制宜建設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或分時段分區域共享同一市場。

推進「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加快省級集中的就業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升業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推進就業信息聯網發布,提升一站式求職招聘服務能力。加快與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和比對分析,支持更好開展公共就業服務。

實施公共就業服務人員能力提升計劃,舉辦示範培訓班,開展業務輪訓。強化專業服務隊伍建設,大力推行職業指導、創業指導等相關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建立不同層級、不同類別就業創業指導專家團隊。支持建立職業指導工作室,為求職者提供專業化職業指導服務。

四、組織實施

各地要充分認識就業服務的重要意義,將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作為推進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突出創新和地方特色,穩步推進各項工作。強化就業服務成效評估,研究建立公共就業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探索開展第三方評價。

落實就業促進法要求,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服務力量確有不足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對運用就業補助資金購買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實行指導性目錄管理,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可購買的服務事項清單。嚴格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要求,通過公平競爭擇優確定承接主體,加強績效執行監控,對目錄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健全就業服務領域法規制度,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等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措施,強化市場監督,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通過日常監督、專項行動,及時查處黑中介、虛假招聘、泄露個人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人力資源服務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評價標準。

充分運用線上線下全媒體平台,宣傳各地提升就業服務質量的創新做法,認定一批公共就業服務示範城市,推廣優秀服務項目、優秀就業服務工作者經驗事跡,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圍繞就業服務理論和模式、服務技術、職業分析預測等開展前瞻性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引領就業服務創新發展。

各地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有關情況及落實中發現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2021年9月1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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