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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等十二部門和單位關於印發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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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等十二部門和單位關於印發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交運發〔2019〕70號
2019年5月20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中央宣傳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鐵路總公司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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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等十二部門和單位關於印發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

交運發〔2019〕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財政廳(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市場監管局(廳、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總工會,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開展綠色出行行動等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綠色出行水平,交通運輸部等十二部門和單位聯合制定了《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實施。

交通運輸部 中央宣傳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鐵路總公司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開展綠色出行行動等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綠色出行水平,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推進綠色出行發展,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努力建設綠色出行友好環境、增加綠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強公眾綠色出行意識,進一步提高城市綠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態友好、清潔低碳、集約高效的綠色出行服務體系,綠色出行環境明顯改善,公共交通服務品質顯著提高、在公眾出行中的主體地位基本確立,綠色出行裝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對選擇綠色出行的認同感、獲得感和幸福感持續加強。

二、構建完善綜合運輸服務網絡

(一)加快城際交通一體化建設。構建以鐵路、高速公路為骨幹,普通公路為基礎,水路運輸為補充,民航有效銜接的多層次、高效便捷的城際客運網絡。在城市群、都市圈內利用高鐵、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等構建大容量快速客運系統,加快退出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運班線,優化城際客運供給方式,提升服務品質。

(二)提升現代化客運服務水平。完善客運產品體系,創新空鐵聯運、公鐵聯運等客運產品,實現各種交通方式有機銜接、優勢互補。完善市內渡運、島際客運服務網絡,提升水路客運服務水平。優化進出站流程,推進鐵路、長途客運旅客進站安檢及身份查驗流程標準化,提高進出站效率。鼓勵有條件的綜合客運樞紐探索建立民航轉鐵路、城市軌道交通,鐵路轉城市軌道交通換乘免安檢機制。加強站車船環境建設,提升旅客在途體驗。創新旅遊客流組織模式,增加旅遊列車開行範圍和數量,有效提升旅遊列車服務品質。

(三)推進實施旅客聯程聯運。加強和完善民航機場、鐵路、道路客運、航運與城市公共交通相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建設及管理。加快推進綜合客運樞紐一體化規劃、同步建設、協調運營、協調管理,引導推進立體換乘、同台換乘。加強城市公共交通與民航、鐵路客運等運營時間的匹配銜接。鼓勵企業提供旅客聯程、往返等票務服務,加快實施旅客聯程運輸電子客票。推動中轉換乘信息互聯共享和交通導向標識標準化。完善旅客聯程聯運票價優惠政策和多人套票優惠政策,引導公眾和家庭出行選擇集約化運輸方式。

(四)優化城市道路網絡配置。樹立「窄路密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強支路街巷路建設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環,建設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適宜綠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網絡。打通各類斷頭路,形成完整網絡。科學規範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推進現有道路無障礙設施改造,加快改善交通基礎設施無障礙出行條件,提升無障礙出行水平。不斷優化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車等綠色交通路權分配,均衡道路交通資源。

三、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品質

(五)提高公交供給能力。全面推進和深化公交都市建設,結合實際構建多樣化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加快推進通勤主導方向上的公共交通服務供給。加快推進城市公交樞紐、首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公眾出行規律和客流特徵分析,優化調整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時間。強化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等多種方式網絡的融合銜接,提高換乘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公交線網向郊區、全域及毗鄰城市(鎮)延伸,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六)提高公交運營速度。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優先在城市中心城區及交通密集區域形成連續、成網的公交專用道。加強公交專用道的使用監管,加大對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行為的執法力度。積極推行公交信號優先,全面推進公交智能化系統建設。優化地面公交站點設置,提高港灣式公交停靠站設置比例。因地制宜允許單行線道路上公交車雙向通行。

(七)改善公眾出行體驗。進一步提高空調車輛和清潔能源車輛的比例,提高無障礙城市公交車輛更新比例。推廣電子站牌、手機APP等信息化設施產品,為公眾提供準確、可靠的公交車實時位置、預計到站時間等信息服務。全面推進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推廣普及閃付、虛擬卡支付、手機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推進實施階梯優惠票價、優惠換乘、累計折扣票價等多種形式的優惠政策。鼓勵推出適合遊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計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務產品。鼓勵運輸企業積極拓展定製公交、夜間公交、社區公交等多樣化公交服務。建立與出行服務質量掛鉤的價格制度。

四、優化慢行交通系統服務

(八)完善慢行交通系統建設。開展人性化、精細化道路空間和交通設計,構建安全、連續和舒適的城市慢行交通體系。加大非機動車道和步行道的建設力度,保障非機動車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間。加快實施機非分離,減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車和機動車相互干擾。按標準建設完善行人駐足區、安全島等二次過街設施和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立體交通設施。在商業集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規劃建設步行連廊、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形成相對獨立的步行系統。

(九)加強慢行系統環境治理。推進軌道交通站點周邊步行道、自行車道環境整治,加強站點及周邊道路機動車違法停車治理。強化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根據城市交通承載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規模和停放區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加強對「殭屍車」「廢棄車」等車輛回收,強化用戶資金監管。

五、推進實施差別化交通需求管理

(十)降低小汽車使用強度。研究制定公眾參與感強、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車停駛相關政策。鼓勵對自願停駛的車主提供配套優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車長時間停駛與機動車保險優惠減免相掛鉤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壓力大的區域或者路段,探索實施小汽車分區域、分時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導降低小汽車出行總量。加快換乘樞紐停車場建設,引導私人小客車換乘公共交通出行。

(十一)加強停車治理。加強交通出行信息引導,高密度布設交通出行動態信息板等可視化智能引導標識,建設多元化、全方位的綜合交通樞紐、進出城市交通、停車、充電設施等信息引導系統。合理規劃建設停車設施,推廣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分標準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推動「互聯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探索推進共享停車建設。鼓勵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和公共停車場推廣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手機移動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手段。

(十二)實施精細化交通管理。加強對交通出行狀況的監測、分析和預判,鼓勵在有條件的道路設置單行道、可變車道、潮汐車道、合乘車道等設施,推進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配時智能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完善集指揮調度、信號控制、交通監控、交通執法、車輛管理、信息發布於一體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統。推進部門間、運輸方式間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聯互通和交換共享。依託北斗衛星導航技術,在高速公路領域試點開展自由流收費應用。

(十三)促進新業態融合發展。鼓勵運輸企業和互聯網企業線上線下資源整合,為公眾提供高品質出行服務。引導巡遊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電召服務,減少車輛空駛。加快推進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及駕駛員合規化進程。鼓勵汽車租賃業網絡化、規模化發展,依託機場、車站等客運樞紐發展「落地租車」服務,促進分時租賃創新規範發展。

六、提升綠色出行裝備水平

(十四)推進綠色車輛規模化應用。以實施新增和更新節能和新能源車輛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分時租賃、短途道路客運、旅遊景區觀光、機場港口擺渡、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等領域,進一步加大節能和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力度。完善行業運營補貼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車輛和違法違規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低速電動車。

(十五)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建設,重點推進城市公交樞紐、停車場、首末站充電設施設備的規劃與建設。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合相關部門推進充電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對充電基礎設施的補貼力度,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逐步轉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環節。推廣落實各種形式的充電優惠政策。

七、大力培育綠色出行文化

(十六)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每年9月份組織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月和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結合交通運輸行業節能宣傳周和低碳日等,深入機關、社區、校園、企業和鄉村等開展綠色出行宣傳,擴大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提高公眾對綠色出行方式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積極倡導公務出行優先選擇綠色出行方式。推進將公共交通、綠色出行優先納入工會會員普惠制服務。製作發布綠色出行公益廣告,弘揚傳播綠色出行正能量,讓低碳交通成為時尚,讓綠色出行成為習慣。

(十七)完善公眾參與機制。積極開展文明交通綠色出行主題活動,推進公共交通乘客委員會、綠色出行志願者隊伍等建設,發揮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志願者團體等多元主體作用,建立公眾參與、社會評價、行業監管、政府決策的民主管理機制。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建議。

八、加強綠色出行保障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要積極爭取當地人民政府支持,按照本行動計劃,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加大對綠色出行行動的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為綠色出行行動計劃的實施提供組織保障。積極探索建立城市群、都市圈範圍內跨行政區域的綠色出行協調機制,強化跨部門、跨行政區域協作。

(十九)強化政策保障。要研究建立健全綠色出行支持體系,強化財政、金融、稅收、土地、投資、保險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強化各級財政資金在綠色出行中的引導作用,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加大對公交專用道、場站基礎設施、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購置運營、綠色出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綠色出行行動,拓寬綠色出行發展融資渠道。

(二十)深化隊伍建設。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積極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銳意創新的職業氛圍。加大行業宣傳力度,組織開展行業勞模、行業風采宣傳展示和關愛司乘人員活動,營造尊重關愛交通運輸職工的社會氛圍。深入開展行業勞動和技能競賽,着力提升行業職工技能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生產水平。

(二十一)加強示範引領。研究建立綠色出行統計報表制度,建立專家評估、明察暗訪、民意徵詢和委託第三方機構評估等動態綜合評價機制。交通運輸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及時總結經驗並加以推廣,推動各地不斷提升綠色出行水平。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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