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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案/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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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回 第一二六回 孫秀才縣中見官 惡監生公堂弄鬼 下一回▶

  話言柳媒說:「眾位管事的回去罷,告訴相公,無咱的不是。」家人無奈,一齊掃興而歸,將始末述說一遍。何大戶說:「皆因他求親兩次未允,願招孫馨,不料卻是逃軍之後,這件官司非輕。侯春挾恨,出首買通衙門,親家姑爺遭此橫事,設或女婿充出,撂下女兒,終身無靠。舍著家俬全花,替姑爺洗清。」吩咐備馬,叫過一個管事家人,拿出銀子打發柳媒等散去。「先著姑娘要緊!」說罷,出門上馬,帶領家人進城。

  且說狗子侯春、八名公差,匾裹秀才、童生如飛進城,走巷穿街,到了沙河縣衙門以外,兩邊吆喝:「逃軍進!」擁至當堂,父子跪倒。知縣張明就問:「孫秀才,本縣問你,汝父昔年犯罪充配湖南,因何膽大冒稱遇赦?侯監生首告理合,本縣批准,故此拘你父子上堂對審,或真或假,從實招承!」孫秀才見問,肘膝進禮,口尊:「老父母容生員細稟:昔年生員父親冤枉之事,發配湖南數載,後來僥倖逢恩赦回,生考進文學。今年何宅愛女侯春求親幾次,生員不知。昨日忽柳媒通信,何秀才願將愛女贅招孫馨,因此侯春挾仇告狀,捕風捉影,呈控公庭,奉票拘喚。案前訴冤,實話口供,公堂有神,難以撒謊。伏乞青天父母詳情理,細追緣由,刁辭誣告,應該何罪?」

  訴罷叩頭。張知縣聽罷訴詞,不能剖斷,說:「孫秀才,據你說,汝父昔年充軍湖南遇赦,並非逃軍?」知縣又對侯監生說道:「孫秀才軍犯,已經遇赦回家,是無罪良民,怎挾仇妄告於他呢?該當何罪?」侯春往上說:「青天容稟,監生挾仇妄告,這是實情。孫秀才並非遇赦良民,逃軍卻也不假,望青天明鏡高懸,從公判斷。孫秀才果否遇赦,定有執照文憑,老父母問他有文憑沒有?」張知縣說:「監生言之有理。」便叫孫秀才:「你把執照拿來,本縣驗看。」孫秀才聞聽,不由唬了一跳,心中吃驚說:「老父母,容生員再為細稟。」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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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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