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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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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從湖北返回臨海的鄉親朋友們的一封公開信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號令
制定機關: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5日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號令
來自臨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結合當前疫情防治工作特殊需要,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1月23日,全市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即日起,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升格為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市衛健局統一辦公。

  二、一律取消各類集聚活動

  1. 一律取消公眾集會、大型會議(包括商人大會、鄉賢會)、大型宗教活動、文藝演出等公眾集聚活動。
  2. 一律暫停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電影院、健身房、網吧、KTV、酒吧、足浴、浴場、游泳館、A級景區、農村家宴中心等對外營業,各主管部門要落實相關措施,確保穩定。對酒店旅客、群眾集聚性的聚餐,儘可能勸退,並由經營者全面落實消殺、測量體溫、詢問湖北外出史等防控措施,確保安全。商超等公共場所嚴格按有關規定落實防控措施。
  3. 一律取消課外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項培訓活動。

  三、涉湖北人員管控

  湖北返臨人員,由各鎮街牽頭負責落實居家隔離14天以上管控措施。已經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的,相關鎮(街道)要立即啟動對其密切接觸人員的調查,並做好居家隔離。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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