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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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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5號
2018年4月2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5號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獸藥註冊辦法》規定,經審查,批准青島農業大學等18家單位申報的托芬那酸等4種獸藥產品為新獸藥,並發布加米黴素每日允許攝入量和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試行)及其殘留檢測方法標準(試行),核發《新獸藥註冊證書》,發布產品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籤,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新獸藥註冊目錄

2. 質量標準

3. 說明書和標籤

4. 加米黴素每日允許攝入量和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試行)

5. 加米黴素殘留檢測方法標準(試行)


農業農村部
2018年4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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