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共中央、國務院給雲南省地震災區廣大幹部、群眾的慰問電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共中央、國務院給雲南省
地震災區廣大幹部、群眾的慰問電

1988年11月9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88年/第24號

中共雲南省委、省政府,成都軍區、雲南省軍區並思茅、臨滄、保山、西雙版納、德宏等地震災區的各級黨委、政府、廣大幹部、群眾和支援災區的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指戰員:

1988年11月6日,雲南省思茅地區的瀾滄一帶發生7.6級地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受到很大損失,黨中央、國務院對此極為關懷,特向遭受地震災害的人民群眾致以親切的慰問,向戰鬥在抗震救災第一線的廣大幹部、群眾、醫護人員和解放軍、武警部隊指戰員,表示衷心的感謝和慰問!

黨中央、國務院希望災區人民發揚艱苦奮鬥的革命精神,團結一致,奮發圖強,自力更生,儘快恢復和發展生產,搞好生產自救,重建家園。

中央號召災區的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廣大幹部,在抗震救災中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廣大群眾,站在抗震救災第一線。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廣大指戰員,在救災工作中要充分發揮主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搞好搶險救災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相信,在雲南省委、省政府和災區各級黨委、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積極支持配合下,災區人民一定能夠迅速戰勝地震災害,取得抗震救災的勝利。

中共中央
國務院
1988年11月9日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講話和其它文件是否屬於以上範圍,在中文維基文庫社群中存在爭議。在有進一步共識之前,本模板的使用僅限於以上所列之文件。對於已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規定保護期的其他中國共產黨文件,應使用版權失效模板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