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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北盟會編/卷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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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五十 三朝北盟會編
卷一百五十一 炎興下帙五十一
卷一百五十二 

起紹興二年五月一日庚申盡九月七日甲子有閏

五月一日庚申朔,權邦彥簽書樞密院事。

權邦彥自朝議大夫、兵部尚書,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給事中程瑀不書黃,具疏其謬,繳駁之,不聽。

三日壬戌,呂頤浩以都督之職出北關門。

先是,桑仲遣人告朝廷,欲宣力收復京師,乞朝廷出兵於淮南爲聲援,頤浩信之,乃有恢復中原之意,開都督府,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制有曰:「盡江淮表裏之師,悉歸經畧,舉宿將王侯之貴,咸聽指呼」,以新創置忠銳軍十將偕行。是日,出北關門,百官班送焉。

霍明棄郢州走,李橫以李𥳑知郢州,遂還歸襄陽府。【舊校云:《宋史》五月甲子,以霍明權襄鄧隨郢州鎭撫使】

郢州糧盡,李橫圍城不退,城外麥方熟,悉為李橫所得,又城門盡閉,城中乏水,橫攻益急,郢城西壁乃石崖,號爲石城,城下即漢江,漢江猶有舟船,惟西壁不受敵,故兵不能近,明知事急,乃夜半縋石城而下,與其眾數百泛舟順流而去,翌旦,橫覺之,追已無及矣,遂別以李𥳑知郢州,橫乃退兵襄陽。

曹成以其眾降於韓世忠。

初,曹成據道州,以兵守莫邪關,岳飛遣前軍張憲攻關。有郭進者,趫勇有膂力,毎以夥飯不飽爲言,乃自製大馬杓打飯,火頭亦笑而與之,無忤意,軍中呼為大馬杓,郭進毎隨憲執馬槍。莫邪之役,進與旗頭二人先登攻關,賊兵拒關,進揮槍先進,殺賊旗頭,賊兵亂,官軍齊進,遂入關,俄報郭進已得關爲第一功,飛喜之,解金束帶並隨行跟從物賞之,仍補秉義郎。官軍既入關,賊兵散亂,第五將韓順夫解鞍卸甲,以所虜婦人佐酒恣飲,賊黨楊再興率眾直犯順夫之營,官軍退卻,順夫爲再興斫折一臂而死,飛怒,盡誅其親隨兵,責副將王某擒再興以贖罪,會糧軍統制王經、前軍統制張憲皆到,掩殺再興,再興屢戰,又殺飛之弟飜,官軍追擊不已,再興屢敗,率騎走廣西。韓世忠以成屢敗北,乃命董昊旼往招之,成以其眾降。有郝政者,獨不從,率眾走沅州,戴白巾,稱爲成報仇,謂之「白頭兵」,郝政後歸於張憲,再興走至靜江界中,官軍追及,跳入深㵎中,官軍欲殺之,再興曰:「我是好漢,當執我見岳飛!」遂受縛,飛見再興,解其縛曰:「我與汝是鄉人,汝好漢也,吾不殺汝,當以忠義報國。」再興謝之。

呂頤浩至鎭江府丹徒,前軍反。

呂頤浩至丹徒,前軍趙延夀反,劉光世命王徳、王世忠追至建平縣,殺之。

六月一日庚寅朔,李宏殺馬友於潭州。

韓世忠將至潭州,李宏遂有殺馬友之意,是時,友爲湖南兵馬副總管,宏爲統制,因友詣天慶觀朝拜囘,襲殺於市,友之眾欲遁走,世忠圍之,宏遂降,盡併其軍。友押字如「市」字,果死於市。友在潭州措置酒法,官不造酒,祗收稅酒錢,城外許造酒,不許賣,城裏賣酒,不許造,若酒入城,則計升斗收稅,至今利之。

十三日壬寅,劉光世起復寧武寧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

劉光世父——延慶,靖康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在京城受圍,及城䧟,延慶斬關奪萬勝門出奔,死於亂兵中,光世以不知父存亡,多以金寶遣人詣僞境尋訪。五月,有客人自僞境來,得其父之骸骨,具言死狀,皆不可參考,乃雲以其骨雜在甘草把中,故僞境官司不能盡譏察,或勸光世割皮滴血以試驗其骨,若滲血入骨中,即眞父骨也,光世不從,以禮安葬,發哀成服,以軍事付幕府,上章力請終喪,不許,奪哀,起復。至是以捍蔽京口,經理淮壖功,加寜國一鎭節鉞,制曰:「數摧巨敵,累奏膚功,不移寜武之舊邦,更蒞宣城之名鎭。特授寜國軍節度使」。

韓世忠爲太尉、武成感徳軍節度使;岳飛爲中衛大夫、武安軍承宣使。

李橫、李道率兵犯徳安府。

初,李橫圍郢州,霍明縋城而奔,往復州。明在郢州也,常與徳安陳規通書問,規藉其通船路也,橫以爲明走投規,故有攻徳安之心,乃申明朝廷,謂陳規以徳安府順番,遂㑹隨州李道兵來犯徳安府,規登城請與橫相見,規以好語謂之,且申和好,仍送米百石並油醬之類,橫受之,規請解兵,橫曰:「襄陽之兵已到矣,無可議者!」遂造天橋爲攻具。先是,趙彪爲桑仲所敗,乃投於規,至是橫使人呼於城下曰:「趙彪與我約,欲獻門一座,何不速獻門邪?」規疑之,遂殺彪。

王彥爲洪州觀察使、金均房州鎭撫使;王徳加忠亮大夫、同州觀察使;李道爲鄧隨郢州鎭撫使、知鄧州。【舊校云:《宋史》六月辛丑,以李橫爲襄郢鎭撫使,李道鄧隨鎭撫使】

七月,呂頤浩班師。

呂頤浩之出師也,方至常州,前軍趙延夀以本將兵反於丹徒,至鎭江府,聞桑仲被霍明所殺,頤浩不能支,又師病寒熱,乃歸行在。

五日癸未,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

朱勝非知紹興府,以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召赴行在所,勝非力乞守越,且丐外祠,皆不許。勝非同都督,呂頤浩薦其才也,㑹言路論其不知兵,給事中胡安國亦謂非所宜任,上親札諭以用勝非之意,且謂:「除朱勝非同都督,蓋爲昨逆傅作亂,而勝非卒調䕶於內,使勤王之師得以致力,矧今諸將,皆同功一體之人也,必能爲朕克濟事功。」丁寜雖至,而論者未已,上怒其朋黨,與封駁者俱逐,凡十三人,勝非惶懼,亦上㑹稽印,走旁郡,牢辭不就職,勝非嘗曰:「宰相權位已重,若更典兵,文武二柄,盡在其中,豈人臣所堪,後世不幸姦人居此位,立功業,託各濟世,將何以處之?」辭至數十,卒不受,兩詔不許,詔曰:「禮義不愆,縱多言而奚恤;君臣無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於大體以何傷?」

韓世忠大破劉忠於岳州伏龍崗。

劉忠爲韓世忠所敗,以數百人走潭州白面山,復聚眾走淮西。

蘄黃州鎭撫使孔彥舟叛歸於劉豫。

孔彥舟爲蘄黃州鎭撫使也,劉豫僣僞,即令刷彥舟親屬,因得其母妻及子共三人,賜第處之,厚給以祿。忽一日,有客人至南界,問之,乃雲姓盧,是彥舟之親舅,境上以聞,彥舟使人迎之,果其舅也,彥舟以家人之禮厚待之,軍中呼爲盧舅,貝言劉豫厚待彥舟親屬之故,彥舟曰:「何以實之?」盧舅出劉豫之文,彥舟遂有叛意,未發,㑹報權邦彥同知樞密院事,彥舟在東平府與邦彥有隙,而邦彥用事,彥舟疑圖己,遂反。出左右婦人,皆嫁之,送官員入山寺中,恐爲行軍所擾,彥舟臨行,對官屬言無負朝廷之心,所以反者,蓋疑權邦彥也,搥胷至腫,唯攜所寵宗女趙氏去,至光州界,棄甲仗器械不勝計,乃歸劉豫,豫厚待之。其將陳彥明者,率餘眾詣知江州劉紹先降。

八月,金人遣王倫歸。

朱勝非爲侍讀,孟庾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

先除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胡安國繳止之,乃除勝非侍讀,而以孟庾同都督。勝非既入朝,詔特綴宰相班,復自內批云:「位知樞宻院事之上,仍日赴都堂議事。」勝非雖在經筵,實預國論。初見,上謂:「卿前日責降,非朕意也,卿當能亮之。」存勞優渥,恩寵冠一時,然後人知上之卒欲相勝非之意。

十八日乙巳,李橫攻徳安府不克,退兵歸襄陽。

李橫自六月圍徳安府,未嘗攻城,亦未嘗去。西北隅造天橋成,塡壕皆畢,乃鼓眾以天橋臨城之西北角樓,陳規在城上,率軍民禦之,塡壕不實而天橋䧟,不可進,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兩門出,縱燒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倐忽皆盡,橫亦自焚礟座,翌日黎明,橫已退兵,城下無一人一騎矣。圍城兩月中,並無爭戰,亦無相傷,唯有一將背城而坐胡床,看造天橋,規問:「有能殺賊者乎?」有牢城兵士田金請行,許之,金滿飲巵酒,橫槍下城,潛身於城壕中,壕岸稍高,金在壕中行,約至賊所,即橫槍上岸,揮而刺之,洞胷而卒,金復跳入壕,渉水而過,城上人皆鼓譟,規大喜之,除金承信郎。

二十七日甲寅,尚書右僕射秦檜罷爲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呂頤浩薦朱勝非、綦崈禮、謝克家入朝,往往言秦檜之奸,上亦覺悟,於是檜結黨,欲傾頤浩。一日,上忽遣使於崈禮處取秦檜麻制,崈禮在翰苑,初未承詞頭,莫知所以,俄遣一中使來催,崈禮不得已赴殿側祗候,奏請詞頭,上召崈禮,親諭之曰:「秦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是北人,將安歸?又言若使臣爲宰相,可使聳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御筆付院,上乃索紙寫付崈禮,崈禮退,因默省其文而不覺口諷之曰:「聳動四方之意,朕聽已疑,建明二策之間,爾才可見。」足跡未到院而麻制已成,遂罷檜宰相,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乃諭朝廷終不復用,仍榜朝堂,上怒未已,臣僚再言檜之罪,遂落職。

慧星見,肆赦。

李勃,詐稱徐王,伏誅。

李勃,䕫州人也,詐稱王弟徐王,州郡迎赴行在,送大理寺鞫勘得實,斬於市。

九月七日甲子,朱勝非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此月日干支通前推算似誤,實不誤】

朱勝非復拜宰相,制詞有曰:「懲亟易之徒煩,蓋嘗輕用於新進,懐老成之往効,曷若登庸於舊勞」,又曰:「馴豺狼之暴而事無過策,卒銷沮於兇謀,翊簾幃之政而人靡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言,旋復還於明辟。」復比之謝安心繫於蒼生,裴度威行於河朔,皆上授㫖也。

孟庾還行在。

撫諭川陜諸路官吏軍民。

「勅成都府、利州、䕫州、潼川府、鄜延、環慶、秦鳳、涇原、熈河路官吏軍民等:秦據成臯,蜀稱沃埜,百年無事,但知耕耨之及時,萬里如家,誰識戰爭之爲苦。豈謂中原之釁,來從東海之濱,越闗塞以䖍劉,並秦雍而毒螫,近者身罹於鋒鏑,逺者力困於征徭,或生生蕩析而無餘,或蠢蠢驚憂而莫保,禍流爾眾,痛切朕心!屬此治戎於南邦,未遑展義而西狩,興言榛梗,莫救傷殘,維天地之涵羣生,雖幽而覆育亦至,維父母之愛其子,在逺而思念愈深。向遣輔臣,往將使指,畢協邇遐之助,共圖修扞之功,然而外侮內陵,歲起仍興之役,行齎居送,民逾再籍之勞,雖兵家有利鈍之常,人心無思斁之改,將帥用命,官師即工,編氓竭力以應軍須,徒旅奮身而効死節,永懐愧歎,姑示拊存,載念事煩慮易者,人之常情,兵勝福生者,國之大計,尚毋難於督責,庶速底於丕平,奠樂土之居,竚復如於前日,行息民之政,當益豫於他時。播告有邦,咸知至意。」

詔韓世忠赴行在,

辛企宗罷。

解元襲劉忠於蘄陽口,大敗之,劉忠附於劉豫。

劉忠駐於蘄州蘄陽口,韓世忠下統制解元,以舟師奄至襲忠,大破之,忠率餘兵數十人遁走北去,遂附於劉豫。

呂源爲沿海制置使;劉紹先爲沿淮防遏使;韓世忠爲江南東西路宣撫使。

呂頤浩以蠟書結劉豫知應天府凌唐佐,事覺,唐佐爲劉豫所殺。

先是,建炎三年,召知應天府孟庾赴行在,以直祕閣凌唐佐陞直敷文閣,知應天府。金人犯應天府,唐佐投拜,金人以應天府爲歸徳府,令唐佐知府事。劉豫僣立,唐佐遣人齎蠟書到朝廷,宰相呂頤浩召唐佐之姪孫憲於常州,授以閤門祗候,俾持蠟書至應天議事,唐佐之妻田氏,使門客張約在家與憲同食,憲疑之,田氏曰:「無礙也。」既而爲約所告,豫遣人擒捕唐佐並家屬至京師,憲走得免。唐佐見豫,責以大義,且罵其背國家之恩,遂被害。豫命出犯由曰:「朝議大夫、直敷文閣凌唐佐,結連江南謀反,斬首號令,其家屬皆合從坐,特貸命,各決脊杖二十,送頴昌府拘管」,由是田氏暨婢妾五人,各遭重決。唐佐二子,長子已卒,次子方九歲,兩杖而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