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紅衛兵糾察隊》西城指揮部第六號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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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斗問題的補充說明

要擺事實,講道理,防止簡單、粗暴做法,嚴禁打人和其他形式的體罰,防止副、供、信。

——《二十三條》

用文斗,不用武鬥,這是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的一項重要政策。我們一定要堅持這個政策。貫徹執行這個政策。

——《人民日報》社論

本部九月三日頒布了第五號通令。

通令中說:「為了捍衛毛澤東思想,為了執行黨的政策,為了按照《十六條》辦事,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搞深、搞透、搞徹底,在今後的文化革命運動中,嚴禁打人,嚴禁體罰,嚴禁侮辱人,嚴禁逼供信。」

由於通令中說的不夠具體,現在我們特作如下補充。

一、關於文斗

我們要堅持文斗,不用武鬥,打人,體罰及變相體罰,都不是我們所應採取的鬥爭方法。

二、關於體罰及變相體罰

跪、趴、彎腰、遊街、長時間站立、長時間舉手、長時間低頭、長時間做重活,等等,都屬於體罰及變相體罰,都不是我們所應採取的鬥爭方法。

三、關於侮辱人

「掛黑牌」,「戴高帽」,「唱嚎歌」,「剃光頭」等等,都屬於侮辱人,都不是我們所應採取的鬥爭方法。

四、關於逼、供、信

不注重調查研究,不注重事實證據,反而片面輕信口供,迷信口供,並用武鬥或威脅方法逼人口供,逼出來了就信,這就叫逼供信。這種做法是盲目的,極易被壞人利用,這不是我們應採取的鬥爭方法。

五、關於勞動

應該組織參加勞動,這樣便於對那些人進行改造,但一定要區別對待,一定要適量,老弱病殘勞動的時間不宜過長。

以上五條,作為對第五號通令的補充規定,望紅衛兵同志們參照執行,望廣大革命群眾監督我們執行。

糾察隊員有權利根據以上規定進行工作,有權干涉和制止一切不符合黨的政策的行動。

按毛澤東思想辦事,按黨的政策辦事,按十六條辦事,決不會束縛我們的手腳,限止我們的革命,相反,只能使我們的戰鬥力更強,使我們更善於革命,使文化大革命搞得更好、更徹底,這是一切階級敵人所最害怕的!

毛澤東思想是無敵的!

毛澤東思想萬歲!

首都紅衛兵糾察隊西城分部指揮部
一九六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