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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峯集/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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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龟峯集
卷七
作者:宋翼弼
1762年
卷八

家礼注说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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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礼

黄氏干曰。闻诸先师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盖自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之制已存乎其中矣。于五行则为火。于四序则为夏。于四德则为亨。莫非天理之自然而不可易。人禀五常之性以生。礼之体。虽具于有生之初。形而为恭敬辞逊。著而为威仪度数。则又皆人事之当然而不可容已也。隆古习俗醇厚。亦安于是理之中。出降俗末。人心邪僻。天理堙晦。始以为强世之具矣。先生更为家礼。以惠后学。盖以天理不可一日而不存。则是礼亦不可一日而间缺也。○丘氏濬曰。成周以礼持世。王朝士庶。莫不有礼。秦火之厄。所馀无几。汉魏以来。民庶之礼。荡然无馀。士夫之好礼者。唐有孟诜。宋有韩琦。或有著述。驳而不纯。文公一书。实万世通行之典也。○朱子曰。礼时为大。有圣人者作。必将因今之礼。裁酌其中。必不复取古人繁缛之礼也。孔子从先进。恐已有此意。

先进

程子曰。先进于礼乐。文质得宜。后进于礼乐。文过其质。

谨终追远。

朱子曰。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

杨氏复小注下十一条同

字志仁。受业文公。与黄直卿相友善。

先生

朱子曰。先生。父兄也。○曲礼注。先生。父兄之称。可为人师者。犹父兄。故学者自比于弟子。

服母丧

李氏方子曰。乾道五年九月。先生丁母祝令人忧。

童行

童行。童穉之行也。

先生易箦

檀弓。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朝。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朱子曰。易箦结缨。但看古人谨于礼法。又曰。季孙之赐。曾子之受。皆为非礼。或者因仍习俗。未能正耳。病革之革。音亟

其书始出

陈氏淳曰。先生季子云。亡于僧寺。有士人录得。会先生葬日携来。因得之。

仪礼为经

士冠礼疏。周礼。取别夏,殷。故言周。仪礼不言周者。欲见兼有异代之法。同是周公摄政六年所制。

司马氏

名光。字君实。赠温国公。谥文正。

高氏

名开。字抑崇。

遗命治丧

庆元六年庚申三月甲子午初刻。文公终于正寝。享年七十一。三月己未夜。为诸生说太极图。庚申夜。说西铭甚详。辛酉。改大学诚意章。甲子命移寝于中堂。黎明。诸生入问疾。因请曰。万一不讳。当用书仪乎。朱子摇首。然则当用仪礼乎。亦摇首。然则以仪礼书仪参用之乎。乃颔之。就枕误触巾。目门人使正之。挥妇女无近。诸生揖而退。良久。恬然而逝。

韩魏公

名琦。封魏国公。

存羊

事见论语。(按)以寓存羊之意者。当时宗法不行。长子死则适孙不得奉宗。而次子主祀。朱子犹且存宗法故云。

祠堂[编辑]

祠堂

朱子曰。天子统摄天地。负荷天地间事。诸侯不当祭天地。祭封内山川人家子孙。负荷祖宗许多基业。此心便与祖考之心相通。

太子小注下六条同

王制注。太子。以大于天下之子也。

文潞公

名彦博。封潞国公。

士虞礼注。鬼神所在曰庙。经传注。前曰庙。后曰寝。庙是接神。尊故在前。寝是衣冠所藏。卑故在后。○通典。前制庙。后制寝。以象人君之居。前有朝后有寝。庙以藏主。以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左传。清庙茅屋。昭其俭也。○春秋。庄公丹桓宫楹。刻桓公桶。穀梁子曰。天子诸侯黝垩。大夫苍。士黈。丹楹。非礼也。黝。黑色。垩。白色。黈。黄色。天子之桶。斲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桶。斲之砻之。大夫斲之。士斲本。刻桶。非正也。○经传。右社稷左宗庙。

庙面东

(按)语类。亦曰庙面。未详。面字恐误。

龛堂

补注。堂字皆作室字。盖古者。南为室北为堂。张子曰。祭堂后作一室。藏位板。○韵会。室实也。贮物充室也。

社佑

唐书。佑嗜学。撰通典二百篇。

尔雅。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

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

曲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廏库为次。居室为后。○朱子曰。家庙要就人住居。神依人。不可离外做庙。○问家庙在东。莫是亲亲之意否。曰。此人子不死其亲之义。○士昏礼注。庙无事则闭。以鬼神尚幽暗也。○朱子曰。古之家庙甚阔。所谓寝不逾庙。是也。(按)今宜立祠堂。结构精备于所居。以严事神之道。

遗书衣物大注下二条同

经传注。遗衣服。大敛之馀也。祭祀尸服。卒者之上服。以象生也。

上声。缠也。

厅事

小学注。厅所以治事。故曰厅事。

神主

问。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否。朱子曰。鬼神之理。即此心之理。○上蔡谢氏曰。人以为神则神。以为不神则不神矣。(按)神主之神不神。在人。敢不尽心。○鬼神有三。天地之日月风雨昼夜寒暑。鬼神之常有者也。祭祀之来格。鬼神之感而后有者也。啸于梁触于形。鬼神之邪暗不正。有无无定者不可不辨。○朱子曰。不是如今泥塑底神之类。只是气。祭祀。聚精神以感之。○问。不交感时。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则是有馁鬼矣。○又曰。非有一物积于空虚之中。以待子孙之求也。尽其诚敬之时。此气寓此也。问鬼神恐有两样。天地之间。二气氤氲。无非鬼神。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有。人死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无。朱子曰。是所以道天神人鬼。神便是气之伸。此是常有底。鬼便是气之屈。然以精神去合。他又合得在。

神主皆藏于椟中大注下同

书仪云。府君夫人共为一匣。○问。生时男女异席。祭祀夫妇同席。如何。朱子曰。夫妇同牢而食。○记曰。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注曰。人生则形体异。故夫妇之伦。在于有别。死则精气无间。共设一几。故祝辞曰。以某妃配。○仪礼经传曰。鬼神之祭单席。疏曰。神道异人。不假多重。自温故单席。○蓝田吕氏曰。主祭者出仕。告于庙。以椟载位版以行。于官所权立祭堂以祭之。

见丧礼及前图。

丘氏濬曰。图与本书多不合。通礼云。立祠堂图。以为家庙。一也。深衣缁冠梁包武。而图则安梁于武之上。二也。黑屦图用白。三也。丧礼袭用深衣。不用质杀。图乃陈之。四也。大敛无布绞之数。而图有之。五也。无棺中结绞之文。而图结于棺中。六也。祠堂章下。有主式见丧礼及前图八字。南痈家礼旧本。只云主式见丧礼。治葬章。无见前图三字。不知近本何据。改治葬章三字。为见前图也。图为后人赘入。昭然。

宗子法小注下七条同

程子曰。凡言宗者。以祭祀为主。言人宗于此而祭祀也。朱子曰。今祭孔子。必于学。其气类亦可想。(按)祭圣必于学。祭先必于宗。其义如是。而今世大家世族。亦不免题纸榜。行祭于诸子之家。甚不可也。况接续常祭。处其鬼神乎。○朱子曰。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如水波样。后水非前水。后波非前波。然却通只是一水波。子孙之气与祖考之气亦如此。○又曰。大抵人之气。传于子孙。犹木之气传于实也。此实之传不泯。则其生木虽枯毁无馀。而气之在此者。犹自若也。

陆农师

宋鉴。陆佃。字农师。居贫苦学。受经王安石。不以新法为是。

顾成庙

汉文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灵台不日成之。故曰顾成。

别子为祖

仪礼经传。经曰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朱子曰。别子为祖。是诸侯之庶子与他国之人。在此邦居者。○礼记丧服小记注。别子有三。一是诸侯适子之弟。别于正适。二是公子来自他国。别于本国不来者。三是庶姓之起于是邦。为卿大夫。而别于不仕者。皆称别子也。

大宗小宗

(按)仪礼经传。大宗有一。小宗有四。是为五宗。有百世不迁者。即大宗也。有五世则迁者。小宗也。小宗。祖迁于上。宗易于下。疏曰。小宗。至五世不复宗。四从族人。各自随近为宗。是宗易于下。○朱子曰。如鲁之三家。季友。季氏之太祖也。庆父。孟氏之太祖也。公子叔牙。叔孙氏之太祖也。然则单举季氏者。季嫡也。

玄孙

尔雅。玄言亲属微昧也。

滕文之昭

滕。文王少子也。文王为穆。故滕为昭也。○颜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昭明也穆美也。朱子曰。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朱子曰。太祖居北。

有大宗而无小宗

朱子日。谓如人君有三子。一嫡而二庶。则庶宗其嫡。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只有一人则无人宗之。已亦无所宗焉。是谓无宗。亦莫之宗也。○(按)仪礼经传及注疏。公子不得宗其君。故君命一人为宗。以领公子。而诸公子宗之。适子为宗。则宗之以大宗之礼。庶子为宗。则宗之以小宗之礼。皆公子中礼也。他族则无之。

以其班祔

朱子曰。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郑氏云。以孙与祖。昭穆同也

侄之父大注下同

(按)侄之父。兄弟行也。侄无后。当祔祖而祖尚存。不得祔。故就祔于宗家祖位。及其祖死而其父立祠堂。则乃迁从亲祖也。盖此云侄之父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也。若亲兄弟则自家已立祠堂。宜祔其侄。何迁之有。

经传传曰。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不为后也。注疏。殇无为人父之道。代为宗子主其礼。其祭之就其祖而已。

嫂妻妇小注下二条同

(按)兄嫂,己妻,弟妇也。

就里为大

(按)就里为大之大。尊也。语出左传新鬼大之大。盖僖公。闵公之兄。故以僖公之鬼为大。

程子曰凡物。知母而不知父。走兽是也。知母而不知祖。飞鸟是也。惟人则能知祖。若不严于祭祀。殆与鸟兽无异矣。

墓下子孙之田大注下同

(按)非田在墓下。乃其墓子孙之田也。

主也。

晨谒

(按)出入告。诸子妇既同主人主妇。则诸子之与长子同居者。恐不可独废晨谒。随宗子晨谒。合礼。

侠拜大注

少牢馈食礼。主妇无侠拜。注云。士妻宜简耳。(按)少牢大夫礼。特牲。士礼也。

盏托大注下四条同

韵会作拓。手承物也。音托。

盥巾

(按)男女不同柂枷。则盥巾必异。而今不然。恐阙文。○坊记曰。礼非祭。男女不交爵。注。交爵相献酢。疏。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也。○又曰。大飨。废夫人之礼。注。大飨。飨诸侯来朝也。(按)妇人交爵。惟祭而已。礼其严乎。

盛服

朱子曰。与叔祭以古玄服。乃作大袖皀衿。亦怪。不如着公服。○问士祭服。朱子曰。应举者。用幱衫幞头。不应举者。用皀衫幞头。帽子亦可。(按)幞头。非当时有官者服也。家礼之用幞头。亦此意也。

茶筅

调茶之物。藓典切。

正至朔望

(按)若值高祖忌。则忌祭毕。行参礼。曾祖以下。则参礼毕。行忌祭。乃先祭始祖之义也。

(按)俗作拦。衣与裳连曰幱。出韵会。音阑。

除夕前三四日行事小注

(按)此所谓有故使人。何得前其日行事。恐不可从。

俗节则献以时食

程子曰。尝新必荐。享后方可。荐数则渎。必因告朔而荐。(按)物有不可久者。如不可留待朔望俗节之献。则依几筵荐新之礼。荐亦合宜。但小小不关新物。则不须尔。○少仪曰。未尝不食新。注。尝谓荐新于寝庙。

中元大注下四条同

七月十五日也。

告于故某亲

丘氏濬曰。家礼旧本。俱加皇字。今本改故字。故字近俗。不如用显字。盖皇与显。皆明也。

某之某某

(按)上某。主人。次某。行第。次某。名。

元孙

丘氏曰。宋讳玄。凡经传。玄皆改元。故家礼称元孙。今悉改从玄。

非宗子不言孝

经传传。孔子曰。宗子死。称名不称孝。身没而已。注云。但言子某荐其常事。疏曰。不言介者。宗子既死。不得称介也。(按)宗子死无后。则庶子主宗者。宜仿此礼。而宗子丧毕。当以庶子奉祀。改题主傍。不必用此礼也。

焚黄小注下同

丘氏濬曰。先日命善书者。以黄纸录制书一道。以盘盛置香案上。宣制辞并祝文焚之。

张魏公

名浚。不主和议。为秦桧所恶。封魏国公。

水火先救祠堂

檀弓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春秋成公三年。新宫灾。三日哭。谷粱子曰礼也。

诸位大注下同

(按)诸位。祖先位也。主宗者迭掌之。

高祖亲尽

补注。高祖亲尽。请出就伯叔之亲未尽者祭之。亲尽则埋。

深衣[编辑]

深衣

礼记注曰。朝服祭服丧服。皆衣与裳殊。惟深衣不殊。被于体也。深邃故名深衣。又方氏曰。以其义之深故名。○纯之以采曰深衣。纯之以素曰长衣。纯之以布曰麻衣。着在朝服祭服之内曰中衣。丧服亦有中衣。练衣黄裳縓缘是也。○玉藻曰。长中继揜尺。注云。长中者。长衣中衣也。继揜尺者。幅广二尺二寸。以半幅继续袂口。而掩覆一尺也。○记曰。以帛里布。非礼也。注。外服是布。不可用帛。为中衣以里之。按欲其纯一之德也。○深衣集注。十有二月者。天数。袂圜应规。而圜者。天之体。曲袷如矩。而方者。地之象也。负绳应直。齐如权衡者。直与平。人之道也。盖天之大数。不过十二月。至十二月而成岁功。必十二幅而后。可以为衣之良也。○又袂在前以动而致用。圜者动故也。袷在中以静而成体。方者静故也。○记注。十二幅应十二月者。仰观于天也。直其政方其义者。俯察于地也。格音各袖与衣接处也之高下。可以运肘者。近取诸身也。应规矩绳权衡者。远取诸物也。其制度固已深矣。○记曰。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按此通言一衣幅数。非指裳也。先儒亦互言之。幅数莫之为定。以愚见言之。衣前后四幅。袂左右二幅。裳六幅。为十二幅。恐或如是也。家礼亦曰。衣四幅。袂二幅。裳六幅。○记曰。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完且不费。盖衣之次也。朝祭。服之次也。○记注。深衣之用。上下不嫌同名。吉凶不嫌同制。男女不嫌同服。诸侯朝朝服夕深衣。大夫士朝玄端。夕深衣。庶人吉服深衣而已。此上下同也。有虞氏深衣而养老。将军文子除丧受吊。练冠深衣。亲迎女在道。而婿之父母死。深衣缟总。以趋丧。此吉凶男女之同也。简便之服。非朝祭。皆可服也。

指尺

(按)用指尺。各自与身相称矣。

长过胁

(按)衣长当以过胁为准。以定尺数。而其长即二尺二寸。与幅广正方。盖用八尺八寸。而四叠之也。今缝法。除负绳二寸。接袖前后四寸。前襟左右各一寸。反屈为边者两腋之馀。前后左右各二寸。合杀一尺六寸。而要围七尺二寸也。盖布幅二尺二寸。而二寸以削幅不用。正用二尺也。衣围八尺。而八寸又外连袂故也。○记曰。衣四幅。除负绳之缝。领旁之屈积各寸。即前襟反屈一寸也两腋之馀。前后各三寸云。此亦合杀一尺六寸也。要缝七尺二寸也。○(按)古注。两腋之馀前后各三寸者。通削幅一而为言也。

圆袂

玉藻曰。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傍。袂可以回肘。○注。袪。袖口也。尺二寸。围之为二尺四寸。要之广。三其二尺四寸。则七尺二寸也。故云三袪。缝齐倍要者。谓缝下畔之广。一丈四尺四寸。是倍要之七尺二寸也。衽。衣裳交接处也。在身之两旁。故云衽当旁。袂。袖之连衣也。上下之广。二尺二寸。故可以回肘。(按)裁衣时。衣长二尺三寸。而一寸。为连裳时缝自可回肘。

小注下同

音劫。交领也。○玉藻曰。袷二寸。缘广寸半。(按)家礼则无袷。只以黑缘二寸广袷而用之。盖俭约也。朱子大全亦然。定非阙文也。○玉藻注。袷。曲领也。又方氏曰。以交而合故谓之袷。按丘氏欲拟玉藻袷二寸缘寸半。俾领少露也。合古而违朱子也。

音根。足踵也。○记曰。短毋见肤。长毋被土。注。短无见音现肤。虽约而不失于俭。长毋被土。虽隆而不过于奢。

黑缘缘去声

大带

记曰。带下无厌于甲反髀。上无厌胁。当无骨者。此衣带上下之中也。○大全曰。以黑缯。缘绅之两旁及下表里各半寸。

缁冠

大全曰。前后三寸。左右四寸。上为五梁。辟积左缝。下着于武外。反屈其两端各半寸内向。黑漆之。

大注

礼记注。文者上之道。武者下之道。足在体之下者曰武。卷在冠之下者曰武。

幅巾

大全曰。当中作㡇。又曰。以额㡇当头前。向后围裹而系其带。○补注。衰裳㡇与幅巾横㡇少异。幅巾横㡇。屈其两边。相辏在里。衰裳㡇。屈其两边。相辏在上。

居家杂仪[编辑]

凡为家长

此节。言家长御群子及家众之事。

凡诸卑幼

此节。言卑幼事家长之道。

不敢私假

此下九节。犹小学言父子之亲。

谇语小注下五条同

谇。责让也。

郑康成

后汉书云。郑玄字康成。

不率卑幼之礼

率。循也。

飮至

左传。归而飮至。至而飮酒于庙也。

晋武惑冯𬘘之谗

晋书泰始中。帝及齐王攸侍疾。太后谓帝曰。汝与攸至亲。吾没后善遇之。言讫崩。后为冯𬘘所构。愤怨呕血而死。

唐高宗溺武氏之宠

唐书贞观末。帝疾笃。诏长孙无忌等入卧内。谓太子曰。无忌尽忠。勿令谗人间之。有顷帝崩。高宗欲立武昭仪为后。无忌切谏。命引出。寻杀之。

凡为宫室

此下一节。犹小学言夫妇之别。

不共浴堂

男所浴室。女所浴室。异。

凡卑幼于尊长

此节。犹小学言长幼之序。

凡受女婿及外甥拜

此一节。言接女婿外甥外孙之拜。

五福

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

凡节序及非时

此节。言家宴上寿之仪。

凡子始生

此节。教男女之道。

凡内外仆妾

此节。仆妾事主父母之道。

凡女仆同辈

此下三节。言主父母御仆妾之道。

冠礼[编辑]

冠礼

郑玄曰。于五礼。冠昏属嘉。○朱子曰。冠礼昏礼。不知起于何时。○冠义疏曰。冠礼起早晩书。传无正文。世本云。黄帝造旃冕。起于黄帝也。黄帝以前。以羽皮为冠。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天子诸侯皆十二。○朱子曰。惟冠礼最易行。自家屋里事。昏礼。须两家皆好。礼方得行。○士冠礼传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御。此礼之大体也。右仪礼经传○丘氏濬曰。今人未必习礼。请习礼者一人。为礼生导唱。○经传曰。五十而爵。何大夫冠礼之有。无冠礼。有昏礼。出后记。○又仪礼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士冠为先。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按)制礼皆自士而始。故仪礼昏礼皆然。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

冠义经曰。男子阳也。二十阴之数。二十而冠者。以阴而成乎阳。女阴也。十五阳之数。十五而筓者。以阳而成乎阴也。

必父母无期以上丧

杂记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按)家礼。虽曰大功。既葬冠昏。情有所不可者。义理无穷。记此说。使行礼者临时折中。但记说。似有错简。

前期三日

士冠礼前期三日。空二日也。

筮日大注下二条同

士冠礼曰。筮者。以蓍问日吉凶于易也。○记曰。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丧谓葬与二祥。吉谓祭祀冠昏之属。丧。夺哀之义也。非孝子所欲。卜先远日。

若某之某亲之子某。

(按)若下某。宗子。亲上某。冠者之父。子下某。冠者。

介子

介。副介之义。

戒宾

戒。警也告也。出仪礼士冠礼。注。戒宾。古者有吉事。则乐与贤者欢成之。有凶事则欲与贤者哀戚之。○冠义注。筮日求天之吉。筮宾择人之贤。筮而不卜。何哉。古者。大事用卜。小事用筮。天下之事。始为小。终为大。冠用筮。丧祭用卜。圣王重其始。非大事也。○左传曰。筮短龟长。(按)龟曰卜。蓍曰筮。

所戒者大注下同

(按)所戒者宾。戒者主人也。

以病吾子

士冠礼。病犹辱也。

宿宾

补注。宿宾。隔宿戒之。○宿宾。又作肃戒。见士冠礼。

将莅之大注下二条同

士冠礼。莅。临也。

帟幕

古今韵会。在上曰帟。音亦。

韵会。白善土也。音恶。

设洗直于东荣。南北以堂深。小注下二条同

按洗。承盥洗者弃水器也。盥。洗手洗爵也。出士冠礼○乡飮酒义曰。洗当东荣。主人之所以自洁而事宾也。○又曰。水在洗。祖天地之左海也。注云。海。水之委也。天地之间。海居于东。东则左也。祖。祖而法之也。注云。水盛之罍。涤之于洗。○士冠礼云。直。吉值反。深。申鸩反。凡度深浅曰深。○乡飮酒礼云。荣。屋翼。南北以堂深。堂深谓从堂廉北至房屋之壁。堂下洗。北去堂远近深浅。取于堂上深浅。假令堂深三丈。洗亦去堂三丈。以此为度。屋翼。若鸟之有翼。

罍洗

(按)古今韵会罍画为云雷之象取其雷震之威以起敬也

敬冠事

冠义曰。敬冠。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栉𢄼掠大注下二条同

丘氏濬曰。栉。梳子。𢄼。即总。裂练缯以束发也。掠。丧礼解免字。谓裂布广寸。自项向前交于额上。却绕䯻后如掠头。则其制可推矣。今以网巾代之。

皆卓子

(按)皆。下。恐有以字。

东领北上

士冠礼疏丧礼。或西领或南领。此东领者。嘉礼异于凶礼故也。北上。便也。

冠了又不常著小注

(按)丘氏濬曰。缁布冠。亦当时不用之服。似是存古之意。宜从之。不必泥程子此说也。又曰。孟懿子曰。始冠。必加缁布之冠。何也。孔子曰。示不忘古。冠而弊之。注云。此冠不复用。初冠暂用之。不忘古也。则今亦冠毕。藏之可也。

亲戚大注下七条同

父党曰亲。母党曰戚。

双紒

丘氏濬曰。紒即䯻子。疑是作两圆圈子。书仪注。童子䯻似刀镮。

四䙆衫

(按)不知其制。此服非深衣之比。不用可也。

勒帛

(按)用以裹足者也。

釆屐

(按)屐。木履。今云采屐。疑是以采帛代木为之。勒帛采屐。以帛裹足。纳履中也。今随童子常服者代之。似亦无害。

出房南面

士冠礼。将冠者南面。立房外之西。待宾命也。

祝曰吉月

问。冠昏三加之时。出门之戒。若只以古语告之。彼将谓何。朱子曰。只以今之俗语告之。使之易晓乃佳。○集注。祝辞。宾或不能诵。红纸书之看诵。

南向立良久

士冠礼曰。冠者出房南向立。疏。童子着成人之服。使众观知也。(按)良久者。为此也。

再加帽子

丘氏濬曰。帽子皀衫。其制不可考。此亦非古服。拟代以时制。

即席跪大注下同

(按)冠者即席跪下。当添入宾降主人亦降。宾盥主人揖。升复位。

享受遐福

(按)享受遐福之下。当添入赞者彻冠巾。执事者受冠巾入房。亦当添入。

三加幞头

丘氏濬曰。幞头在宋上下通服也。今唯有官者得用襕衫。专为生员之服。且世未有既官而冠者。公服笏不可用。拟代以时制。

嘉荐令芳大注下二条同

丘氏濬曰。礼辞曰。甘醴唯厚。嘉荐令芳。注。嘉荐。谓脯醢。温公改醴为酒。以不可虚伪也。况嘉荐令芳一句。今既举之。荐脯醢一节补入。

就席末

乡飮礼疏。席末。席之尾。于席末言。是席之正。非专为飮食也。此贵礼而贱财也。○曲礼曰。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

啐酒

啐。七内反。尝入口也。○礼记注。酒入口为啐。至齿为哜。

加有成也小注

郊特牲曰。适子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喩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注。著代。显其为主人之次。酌而无酬酢曰醮。客位。在户牖之间。加有成。加礼于有成之人也。三加弥尊。服弥尊则志之宜弥大。故曰喩其志也。

字冠者

补注。子生三月。父名之。既冠。宾字之。(按)刘屏山字朱子。吴草庐字虞采虞集。皆有辞。今宜为式。又朱子刘瑾槐恪二字。说皆可为式。

伯某父大注下二条同

白虎通义曰。伯仲叔季。法四时。适长称伯。伯禽是也。庶长称孟。鲁孟氏是也。○曲礼曰。男女异长。注。各为伯仲。示不相干。○士冠礼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甫是丈夫之美称。或作父。○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注。此皆周道也。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尧舜禹汤是也。○朱子曰。仪礼疏。少时称伯某甫。五十乃去某甫。专称伯仲。此说为是。如今人于尊长。不敢字之。而曰几丈之类。○(按)若孔子始冠。但字尼甫。至年五十。乃称仲尼。亦此礼也。○曲礼曰。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

宜之于嘏

仪礼作假。古雅反叶。音古。大也。○礼记作假。与嘏通用。○朱子曰。假与嘏同。福也。注说非是。

敢不夙夜祗奉

丘氏濬曰。下文。见于乡先生有诲。且拜。况宾祝之以辞乎。今补入再拜。

出就次

士冠礼。次。门外更衣处也。

诸叔父兄在东序大注

尔雅曰。东西墙谓之序。注。所以序别内外。

母拜之小注

冠义注。母之拜子。先儒疑焉。石梁王氏云。记者不知此礼为适长子代父承重者。与祖为正体。故礼之异于众子也。○仪礼经传。母拜受子拜。注。妇人虽其子。侠拜。○又朱子冠礼。虽见母。母亦侠拜。○仪礼注经传冠义疏曰。母拜其酒脯。非拜子也。朱子曰。疏说。非本文正意。恐不然也。○仪礼。子奠庙酒脯。持以见母。○(按)母拜兄拜成人而与为礼也云。则石梁王氏及疏说。恐皆不然也。

乃礼宾

士冠礼注。飮宾客。而从之以财货曰酬。○孔子曰。其礼也无乐。注曰。冠者。成人代父。不可以乐。取妇之家。不举乐。思嗣亲也。○左氏传曰。君冠。必以金石之乐节之。(按)孔子之谓无乐。亦诸侯之冠也。虽国君冠。亦不用乐。左氏说。未详何指。○士冠礼注。赞者众宾也。皆与亦飮酒。朱子曰。赞者。主人之赞者。众宾恐误。○朱子曰。主人酌宾曰献。宾飮主人曰酢。主人又自飮而复飮宾曰酬。

冠变礼

曾子问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注。冠者宾赞也。不醴彻馔。醴及馔今悉彻去。又扫除冠之位。乃哭也。○又曰。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注。因丧冠俱成人之服。○杂记。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注。当冠而遭五服之丧。则因成丧服而冠。虽三年之丧。可也。三者三。凡三次三踊也。疏曰。假令正月遭丧。则二月不得因丧而冠之。○孔子曰。武王崩。成王年十三而嗣立。明年夏六月。既葬。冠而朝于祖。按此亦因变而冠也。○司马温公曰。因丧而冠。恐于今难行。○丘氏濬曰。今世俗有行之者。

音鸡。其端刻鸡形。记注。筓所以卷发。出韵会○曲礼曰。女子许嫁。筓而字。注。许嫁十五而筓。未许嫁则二十而筓。○士婚礼注。许嫁。已受纳征礼也。○仪礼经传曰。燕则鬈首。鬈音权疏曰。未许嫁。虽已筓。犹以少处之。故燕居则去筓。而分发为鬌紒也。○朱子曰。未许嫁而筓。则不戒女宾。自以家之诸妇。行筓礼也。○补注。妇人不冠。以簪固䯻而已○丘濬曰。主人以筓者见于祠堂。又见于尊长。

昏礼[编辑]

昏礼

白虎通义曰。不娶同姓。耻与禽兽同。外属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按外属。国有禁制。何但小功已上。○曾子问孔子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注。此大宗之无子或子幼者。若有子有妇。可不再娶矣。○朱子曰。天子诸侯。不再娶。只以一娶十二女九女推上。鲁齐破了此法再娶大夫娶三士二。却再娶。因论今之士大夫多死于欲曰。古人老则一齐老。都无许多患。以不再娶故也○经传。古者妇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注。谓天子诸侯。同姓者也。(按)必就尊者教成之。为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今人闭女深室。不教不遵。任情骄妒。甚不可也。○白虎通义曰。与君缌麻之亲。教于公宫三月。无亲者。各教于宗妇之室。学一时。足以成矣。○家语。鲁哀公问于孔子曰。礼。三十而有室。二十而有夫。岂不晩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也。不是过也。二十冠。有为人父之端。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士昏礼。行事必用昏昕。注。用昕使者。用昏婿也。郑玄曰。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而为昏。商。刻漏之名。昕。诗所谓旭。始旦也。又曰。以昏为期。因以名焉。○经传曰。妇人事夫有五。平旦纚筓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期必诚。有朋友之信。寝席之交。而有夫妇之别。

宗子自昏大注

(按)孤子冠。自称主人。而独于昏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士昏礼疏。不称母。妇人。无外事也。○士昏礼曰。支子则称其宗。弟则称其兄。

媒氏

媒。谋也。谋合二姓也。

婚姻大注下同

白虎通义曰。昏时成礼。故曰昏。妇人因人。故曰姻。

察其婿与妇之性行

伊川曰。世人谨于择婿。忽于择妇。其实婿易见。妇难知。所系甚重。岂可忽哉。○(按)礼。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诸侯主之。欲使女不以天子乘诸侯也。古人之礼。谨于始如此。亦可为求妇富贵者戒也。○虞诩与弟书曰。长子容当为求妇。远求小姓。足使生子。天福其人。不在贵族。芝草无根。醴泉无源。著为家法。○王氏达曰贵家大族。为富不仁。福已泯而祸已至。与之缔姻。鲜有不为其所及者也。

纳采

士昏礼疏曰。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

吾子有惠贶室某也大注下二条同

士昏礼注。吾子。女之父母。贶。赐也。室。犹妻也。某。婿名也。

失容反

使者避不答拜

士昏礼注。不答拜者。不敢当其盛礼。○丘氏濬曰。此拜。乃谢书。

使者复命婿氏。主人复以告于祠堂。

丘氏濬曰。女氏受书。既再拜。婿家受书。亦可再拜。○丘氏濬曰。以盘盛所复书。置香案上。

纳币

士昏礼。纳征玄𫄸。束帛俪皮。注。征。成也。纳币以成昏礼。玄𫄸。象阴阳备也。束帛。十端也。仪礼经传曰。皮帛可制。疏曰。可制为衣。此亦教妇诚信之义。○昏仪注。古之聘士聘女。皆以币交。女非礼不行。士非招不往。○(按)程伊川聘定启。朱子回启。可为书式。

钗钏大注下同

钏。韵会。臂环。音穿。去声。

顺先典

典。法也。

纳采问名小注

补注云。纳采者。纳采择之礼于女氏也。问名。问女氏之名。将归而卜其吉凶也。纳吉者。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乎定也。纳征者。征。成也。纳币以成昏礼。请期者。请成昏之期也。亲迎者。亲往迎归。至家成礼也。士昏礼疏。问名。问主人女为谁氏者。恐非主人之女。收养之女也。○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注。不息烛。不寝也。○又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亲迎

经传曰。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天先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

大注下四条同

音辱。藉也。

某物若干

干字。从一从十。若干。数之未定者也。

驵侩

史记货殖传。驵侩。二家交易者。驵子郞切。侩音桧。

酒壶在东位之后

士昏礼。尊于室中。北牖下有禁。注疏。尊。甒也。禁。所以庪甒者。酒器也。庪。承也。禁者。因为酒戒。故以禁言之。

花胜

荆楚岁时记。人日剪彩为花胜而以相遗。后人因而帖首以为饰。○韵府。群玉胜去声妇人首饰。

摄盛小注下二条同

摄。假也。

左传曰围布

(按)左传。围。楚公子名。后为灵王。庄共。楚庄王,共王也。

先配后祖

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先配而后祖。陈子曰。是不为父母。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主人告于祠堂

白虎通义曰。遣女于祢庙者。重先人之遗体。不敢自专也。

姆相之大注下二条同

士昏礼注。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

父起命之

补注。穀梁传曰。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门。○经传注。父醴之而南面。重昏礼也。○白虎通义曰。去不辞诫不诺者。盖耻之重去也。○(按)三月以前。不敢反马。则此所以去不敢辞故也。

敛帔

帔被同。朱子曰首饰也。韩愈氏曰着冠帔。

婿入奠雁

士昏礼疏。昏礼有六。五礼用雁。唯纳征不用雁。有币帛可执故也。(按)家礼。只用雁于亲迎。从简也。○补注。生色缯生。恐五字之误。○士昏礼。贽不用死。疏。恐用死雁故云。○丘氏濬曰。刻木近死。无则代以皀鹅。○李涪云。雁非时。莫能致。故以鹅替之。尔雅云。舒雁鹅。鹅亦雁之属也。○曲礼曰。执禽者左首。注云。首尊主人在左。故横捧以首授主人。○仪礼经传传曰。贽。质也。质己之诚也。子见父无贽何。至亲也。臣之事君。以义合也。有贽。○(按)以义合者。必有贽。亲迎及妇见舅姑。皆有贽。○士相见礼。贽者。致也。所以致其志也。

主人不答拜大注

经传疏。不拜。明婿拜为授女。不为主人。

姆奉女出登车

(按)仪礼。婿妇皆乘车。而此只云女登车。士昏礼妇。○车亦如之有裧昌占反注。亦如之者。车同。裧。车裳帏。

主人不降大注

士昏礼。主人不降送。注。主人不降送。礼不参。释曰。宾主宜各一人。今妇既从。主人不降送。○(按)婿举轿帘。乃古礼婿亲授绥者也。故经传昏义曰。婿亲授绥。亲之也。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

婿乘马先妇车

经传曰。婿出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

二烛前导大注下同

经传注。持炬火炤道。程子曰。今用烛四或二。

妇下车揖之

(按)女出。婿揖之。女下车。婿揖之之揖。非揖拜之揖也。昏义曰。揖妇以入。注。卑抑以延之。不敢慢也。

婿妇交拜

朱子曰。妇人与男子为礼。皆侠拜。妇先二拜。夫答一拜。妇又二拜。夫又答一拜。

不祭无殽大注下同

士昏礼。主人妇皆祭。赞以肝从。再酳无从。三酳亦如之。○(按)家礼。初酳之外。皆无殽者。本此义也。

婿从者馂妇之馀

韵会。从。去声。随行也。○士昏礼曰。媵馂主人之馀。御馂妇馀。疏。亦阴阳交接之义。

古者同牢之礼小注下二条同

经传曰。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王制注。牢者。圈也。以能有所畜。故所畜之牲。皆曰牢也。○疏。共牢。不异牲也。

古今韵会。短颈大腹曰匏。○庄子剖之以为瓢。半匏也。○经传曰。器用陶匏。尚礼然也。注。此太古之礼器也。用太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

共牢而食。合巹而酳。

士昏礼注。酳所以洁口演。安其所食。疏。既食而又飮之。所以乐之。○(按)酳。士田反漱口也。以酒曰酳。以水曰漱。

复入脱服

士昏礼。主人入。亲脱妇之缨。注。妇人许嫁着缨。○经传。媵侍于户外。呼则闻。疏。不使御侍于户外者。以女为主也。○经传。夫也者。以知音智帅人者也。○韵府续篇。今世昏礼。取夫与妇发。合而结之。○士昏礼曰。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御当为讶。婿从者也。媵。送也。女从者也。夫曰良。止作趾。夫席在东。妇席在西。同牢席。夫在西妇在东。为阴阳交会。今夫东妇西。取阳往就阴。故男女各于其方也。

女宾大注

补注。宾。即从者。

妇见于舅姑。

经传。妇沐浴以俟见。

奠贽币大注

春秋经。大夫宗妇觌用币。左传御孙曰。男贽玉帛禽鸟。女贽榛栗枣修。今男女同贽。无别也。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曲礼曰。妇人之贽。椇榛脯修枣栗。椇音矩。一名石李。○士昏礼。妇执笲音烦枣栗。拜奠。舅坐抚之。○受笲腶修音丁乱反修拜奠。姑举以授人。疏。枣栗。取其早自谨敬。腶修。取其断断自修。笲竹器○(按)古礼。无贽币。家礼。用币。未详。古语云。贽不称德。不足为义。此玉帛禽鸟榛栗枣修之用。所以不一也。

舅姑礼之

经传士昏礼注。礼妇者。以其妇新成亲。厚之。○又曰。席于户牖间。注曰。室户牖东南面位。疏曰。礼子礼妇。宾客皆于此。尊之故也。

小姑大注

尔雅。夫之庶母为小姑。○李白诗。夫之妹也回头语。小姑莫嫁如兄夫。

馈于舅姑

补注。馈者。妇道既成。成以孝养也。

合升侧载小注

仪礼经传注。合升。合左右胖。升于鼎。○士昏礼注。载胖故侧载。○少牢馈食礼。右胖固所贵也。○经传注。在鼎曰升。在俎曰载。

舅姑飨之

经传昏义曰。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又经传曰。以著代也。○士昏礼注。以酒食劳人曰飨。

三月而庙见大注

经传曰。舅姑既没。则三月乃奠菜。注。祭菜也。○(按)生死异礼。舅姑生存则。明日敢见。而没则延三月。其礼严矣。○朱子曰。三月方见可以为妇及不可为妇。此后方反马马是妇初归时所乘。至此方送还母家。○又仪礼疏曰。三月。一时。天气变。妇道可成也。○朱子曰。古人是从下做上。其初行夫妇之礼。次日方见舅姑。及三月不得罪于舅姑。方得奉祭祀。○朱子曰。昏义。庙见舅姑之亡者。不及祖。今只共庙。如何只见祢而不见祖。此当以义起。亦见祖可也。

婿往。见妇之父母。

丘氏濬曰。婿见妇党诸亲。而无庙见之义。于死者。漠然不相干。况有已孤而嫁者乎。补庙见。

皆有币大注

士相见礼。贽冬用雉雉用死夏用腒。腒干雉○(按)不必用币也。雉用死。不可生服也。○士昏礼曰。东面奠贽。注。贽雉也。

妇家礼婿。如常仪。

丘氏濬曰。有尊婿太过者。有卑婿太甚者。酌中以为仪。

昏变礼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不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不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注。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礼宜各以其敌者也。未成兄弟。以夫妇有兄弟之义故云。致命。致还其许昏之命也。不敢嫁。女氏虽许诺。而不敢以女嫁于他人。礼也。○世母。尔雅世有为嫡者。嗣世统故也。○尔雅又曰。父之昆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曾子问曰。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注。妇人始丧未成服之服。缟。白绢也。总。束发也。女在涂而女之父母死则女反。注。既在涂。服父母皆期。而用奔丧礼。亦布深衣缟总也。如婿亲迎。女未至而有齐衰大功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于外次。女入。改服于内次。然后即位而哭。注。不问小功缌者。小功轻。不废昏礼。待礼毕乃哭也。○齐衰大功之丧。女不反归。改服即位。与男亲同。○若妇已揖逊入门。闻齐衰大功。内丧则废。外丧则行昏礼。○曾子问曰。除丧则不复昏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反于初。注。祭重而昏轻。重者过时尚废。轻者不复。可知。○开元礼。除丧之后。束带相见。不行初昏之礼。朱子曰。男居外次。女居内次。目不相见。除丧而始入御。开元之制。必有所据矣。○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注不迁不迁柩朝婿之祖庙也疏菲草屦也不次。不别处哀次也。○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注。女以斩衰往吊。既葬而除也。○问有吉日夫死。用斩衰恐难行。朱子曰。未见难行处。但人自不肯行耳。○孝述问先兄几筵未撤。老母乃齐衰三年之服。复有妨碍。然主昏却是叔父。凡百从杀。衣服皆从淡素。不知可否。朱子曰。若叔父主婚。即可娶。但母在而叔父主昏。恐亦未安。可更详考也。○孝述问谨按礼。婿将亲迎。父醮而命之。今孝述父兄俱没。上惟母在旁。尊在叔父。不知往迎之时。当受母命耶。受叔父之命耶。朱子曰。当受于母。然母既有服。又似难行。记得春秋公羊传。有母命其诸父兄。而诸父兄以命使者。可检看为叔父称母之命以命之。更详之。○仪礼士昏礼。宗子无父。母命之。亲皆没。己躬命之。注。宗子无父。是有有父者。七十老而传。八十齐衰之事不及。若是者。子代其父为宗子。其取也。父命之。(母命之)在春秋纪裂𦈡来逆女是也。疏公羊传曰。裂𦈡。纪大夫也。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不称母。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父兄师友以行耳。(躬命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是也。疏其称主人。何无母也。有母。母当命诸父兄。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白虎通义曰。人君及宗子。无父母。自定娶者。卑不主尊。贱不主贵也。○(按)家礼。宗子自昏。以族人之长为主。与此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