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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刘讷言名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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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刘讷言名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3

刘讷言收其馀艺,参侍经史,自府入官,久淹岁月。朝游夕处,竟无匡赞,阙忠孝之良规,进诙谐之鄙说,储宫败德,抑有所由。情在好生,不忍加戮,宜从屏弃,以励将来,可除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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