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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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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阳山县自然资源局、阳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阳山县统计局
http://www.yangshan.gov.cn/qyyszrzy/gkmlpt/content/1/1621/mpost_1621974.html#6708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1:2000和1:5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99743个,平均密度30个/平方公里,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28934.32公顷(434014.80亩)。其中,水田16873.78公顷(253106.70亩),占比58.31%;水浇地1674.25公顷(25113.75亩),占比5.79%;旱地10386.29公顷(155794.35亩),占比35.90%。总体来看,耕地面积较多的有江英镇、黎埠镇、七拱镇、小江镇、阳城镇等乡镇,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9.2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925.69公顷(193885.35亩),占比44.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781.11公顷(116716.65亩),占比26.8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826.12公顷(102391.80亩),占比23.5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30.09公顷(16951.35亩),占比3.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1.31公顷(4069.65亩),占比0.94%。

  (二)园地8307.69公顷(124615.35亩)。其中,果园7330.81公顷(109962.15亩),占比88.24%;茶园149.28公顷(2239.20亩),占比1.80%;其他园地827.60公顷(12414.00亩),占比9.96%。园地面积较多的有黎埠镇、太平镇、阳城镇、杨梅镇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53.24%。

  (三)林地271253.89公顷(4068808.35亩)。其中,乔木林地223941.84公顷(3359127.60亩),占比82.56%;竹林地5928.23公顷(88923.45亩),占比2.19%;灌木林地34699.76公顷(520496.40亩),占比12.79%;其他林地6684.06公顷(100260.90亩),占比2.46%。林地面积较多的有秤架瑶族乡、江英镇、七拱镇、太平镇、阳城镇等乡镇,占全县林地的55.08%。

  (四)草地4866.28公顷(72994.20亩)。其中,其他草地4866.21公顷(72993.15亩),占比99.99%;人工牧草地0.07公顷(1.05亩),占比不足0.01%。草地分布较多的有江英镇、黎埠镇、岭背镇等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6.18%。

  (五)湿地320.66公顷(4809.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20.66公顷(4809.90万亩),占比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黎埠镇、七拱镇、青莲镇、太平镇等乡镇,占全县湿地的77.7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15.41公顷(130731.1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460.17公顷(21902.55亩),占比16.75%;村庄用地6470.30公顷(97054.50亩),占比74.24%;采矿用地755.40公顷(11331.00亩),占比8.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54公顷(443.10亩),占比0.34%。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多的有黎埠镇、七拱镇、阳城镇等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29%。

  (七)交通运输用地2710.28公顷(40654.20亩)。其中,公路用地1625.58公顷(24383.70亩);占比59.98%;农村道路1077.30公顷(16159.50亩),占比39.75%;港口码头用地1.06公顷(15.90亩),占比0.04%;管道运输用地6.34公顷(95.10亩),占比0.2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13.01公顷(88695.15亩)。其中,河流水面3121.25公顷(46818.75亩),占比52.79%;水库水面642.90公顷(9643.50亩),占比10.87%;坑塘水面1193.82公顷(17907.30亩),占比20.19%;沟渠831.79公顷(12476.85亩),占比14.07%;水工建筑用地123.25公顷(1848.75亩),占比2.08%。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二是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三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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