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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置郊坛斋屋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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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置郊坛斋屋奏
作者:田敏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65

礼有五经,祭在其首。国之大事,祀亦居先。则知祭祀者,有国是遵,百王所重。是以肃雍清庙,禋祀元天。立四时则大驾亲临,将置斋则仲尼所慎。莫不严崇宫室,洁涤樽罍。陈其肃肃之仪,报以穰穰之福。臣窃见四郊祠祭,并无斋室。行事官吏,旅寓乡村。有渎至诚,恐非清洁。伏乞特下有司,俾于四郊量起屋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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