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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禁府郡以仆使代书判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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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禁府郡以仆使代书判奏
作者:曹允升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8

使府郡牧,例以随身仆使为中门代判通呈等,名目极多,皆恃势诛求,不胜其弊,伏请特行止绝。如藩侯郡守不能书札,请委本判官代押。其职务监临,请差本处衙院官吏,庶得渐除逾滥。兼使州奏荐判官,多非才行。或以贿赂求进。今后奏荐,请令本人随表至京,令所司比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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