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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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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组织条例 (前内政部职业训练局组织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中华民国 70 年 1 月 9 日 制定14条
中华民国 70 年 1 月 21 日公布总统(70)台统(一)义字第 0463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14 条
中华民国 76 年 6 月 30 日 修正前[内政部职业训练局组织条例]为本法
并修正全文15条
中华民国 76 年 7 月 13 日公布总统(76)华总(一)义字第 2497 号令修正公布名称及全文 15 条
中华民国 76 年 7 月 17 日施行
中华民国 88 年 1 月 14 日 修正全文16条
中华民国 88 年 1 月 27 日公布总统(88)华总一义字第 8800019750 号令修正公布全文 16 条
中华民国 104 年 6 月 9 日 废止16条
中华民国 104 年 6 月 24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400073941号令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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