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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冯大钧二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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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冯大钧二首(之二)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某有广州市舶李殿直书一封,烦附递前去,复不沉没,为荷。勿讶浼渎。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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