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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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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一九六〇).一九六〇年九月十七日决议案
〔S/4526〕

  安全理事会,

  业已审议文件S/Agenda/906内所载议程之项目,

  念及安全理事会于第九〇六次会议内常任理事国之未获一致致使其不能克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主要责任,

  决定依照大会一九六〇年十一月三日决议案三七七A(五)所规定召集大会紧急特别届会,以便提出适当之建议。


第九〇六次会议以八票对二票(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通过,弃权者一(法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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