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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51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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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515(200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16(2003)号决议
2003年11月20日安全理事会第486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17(200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安理会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决议,
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一切手段打击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1. 最强烈地谴责2003年11月15日和2003年11月20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发生的炸死炸伤许多人的炸弹攻击,以及在各国发生的其它恐怖行为,并认为这种行为,如同任何恐怖行为,是对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2. 土耳其和联合王国两国人民和政府以及恐怖攻击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
3. 敦促所有国家按照第1373(2001)号决议规定的义务进行合作,努力查明这些恐怖攻击的行凶者、组织者和发起者并绳之以法;
4. 表示下定决心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职责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第4867次会议一致通过。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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