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42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41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42号
S/PRST/1994/4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4年8月10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43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1994年8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3414次会议审议题为“卢旺达有关局势”的项目时,安全理事会主席代表安理会发表下述声明:

“安全理事会继续十分关切秘书长关于卢旺达的报告(S/1994/924)和秘书处的口头简报中所描述的卢旺达和该区域各国的局势。从粮食和卫生的观点来看,该区域的几百万流离失所者和难民正集体处于极其险恶的条件之中。
安理会考虑到局势十分严峻,认为当务之急是应付人口迁徙所造成的大规模人道主义危机。为此目的,安理会赞扬所有挺身应付这个人道主义挑战的会员国、联合国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并鼓励他们特别是在卢旺达境内继续并加紧努力,尽其所能地缓解离乡背井的民众的处境。
安全理事会还认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尽速返回家园是卢旺达局势恢复正常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安理会强烈谴责企图威胁难民并阻止他们返回卢旺达的行为。安理会促请卢旺达以前的领导人和在难民营中承担政治责任的人同现政府的代表合作,致力于和解和遣返工作,立即停止旨在破坏卢旺达境内局势稳定和唆使难民继续流亡国外的企图和宣传。
安全理事会还欣见卢旺达新政府已宣布准备鼓励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回国,保证保护他们和他们的合法权利,并允许援助物资运到该国境内任何地方给需要援助的人。安理会认为,卢旺达新政府有责任迅速落实这些保证,这是使难民加速返回卢旺达的必要条件。
安理会也呼吁卢旺达政府保证希望返回家园重操旧业的人不会遭到报复。为此,安理会鼓励卢旺达政府同联合国、特别是同安理会第935(1994)号决议所设专家委员会合作,确保将卢旺达境内暴行、特别是种族灭绝的罪犯绳之以法,通过一个或多个适当的机制,按照国际司法标准,保证他们受到公正无私的审讯。在这方面,安理会欣悉卢旺达新政府最近声明支持设立一个国际法庭,并欣见秘书长1994年7月26日关于设立专家委员会(S/1994/879)及任命其成员(S/1994/906)的报告,并敦促专家委员会尽早提出其结论。
安全理事会欣悉秘书长有意在安全理事会第925(1994)号决议的框架内,根据变动的局势,修改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的实际任务。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联卢援助团的全面部署十分重要,借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以加速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回国,防止进一步的人口迁徙,特别是离开安全人道主义区而可能使邻国局势恶化。联卢援助团所属的特遣队必须不再延迟立即部署,并应尽快向他们提供为此目的所需的技术支助。
安理会还注意到,必须在卢旺达境内部署文职观察员负责监测创造更安全的环境。在这方面,安理会喜见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某些会员国的协助下在其职权范围内所设想的措施。
安全理事会重申,如秘书长1994年8月3日的报告(S/1994/924)所强调,《阿鲁沙和平协定》是促进卢旺达民族和解的适当框架。安理会提醒卢旺达政府,它有责任重新团结人民实现民族和解。在这方面,安理会赞扬卢旺达各邻国和非洲统一组织承诺并协助解决卢旺达的冲突,并鼓励它们继续促进该国和整个区域的稳定。安全理事会认为,各邻国也有责任确保本国领土不被利用来进一步破坏局势的稳定。”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1.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2.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3.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