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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20015610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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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2 年8 月2 1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2 0 0 1 5 6 1 0 1 号
2013年8月21日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200156111号令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2年8月21日)
总统府公报第7101号第2页

兹增订渔业法第三十九条之一、第四十一条之一、第四十一条之二及第六十四条之二条文;并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条文,公布之。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江宜桦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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